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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三板的快速发展之际,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融资。但是由于新三板企业挂牌条件较低,股价不受涨跌幅限制,流动性较差,我国新三板股权质押并没有很完善的法规政策,新三板股权质押背后隐藏着较大的风险。如何防范新三板股权质押风险对新三板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都是十分重要的,有较大的研究意义。本文以枫盛阳公司为案例,深度剖析其股权质押的过程、动因、造成的风险、风险产生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防范股权质押风险的建议。枫盛阳股权质押的动因包括资金到位快、可以利用限售股融资、不稀释控股股东股权和掏空目的。股权质押对挂牌公司、质权人、投资者三方面都产生了风险。运用VaR模型量化出这些风险的大小,发现随着控股股东不断进行股权质押,其风险程度越来越高,现有措施并没有很好的防范与规避这类风险。案例公司董事会形同虚设、没有设立独立董事、股权质押用途不规范、质权人风险意识不强以及外部监管的缺失是造成风险的主要原因。如何解决案例中暴露出的问题是我们亟待解决的事情。本文站在挂牌公司(融资主体)、质权人(融资对象)、监管机构(外部环境)三个角度去探讨新三板股权质押风险防范对策,建议公司应当增设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股权质押比例,同时可以使用净持股来衡量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并且应当设立独立董事代表中小股东利益,枫盛阳公司除了使用VaR模型度量每一次质押的风险大小之外还可以使用Z值模型对自身进行财务预警。而对于质权人来说,应当加大风险意识,同时可以运用功效系数法判断股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大小,判别质押公司是否具备还款能力,同时在质押之后也应该继续保持对公司经营情况的跟踪。而监管部门应当在新三板相关政策法规中做出明确限制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公司,有关部门必须要予以严惩,加强股权质押的信息披露,有效约束新三板控股股东不合理的股权质押行为,完善股权质押风险监管机制,使股权质押健康有序的运用到新三板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