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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由国家或者社区提供的一系列社会服务和措施,目的是改善或提高成员的精神及物质生活水平。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城乡二元化的发展结构,城市实行的是多种补贴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制度,意味着有城市户口就着可享有一系列的社会保障。而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将国家救济和群众互助作为主体,农民主要还是依靠他们赖以为生的土地保障着其生活及发展。相对而言,农村的保障水平明显低于城市。然而,在城市化进程中,大量的农业用地被征用。农民失去了土地这重要的生产资料,也就失去了农民这一身份,失去了生活稳固的保障,致使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成为亟待解决的一大社会问题。因此,研究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就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立足于我国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现状,通过对湖北省被征地农民生活现状、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以及基本安置模式等几个方面的深入分析,提出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实施中的重点及难点问题。探索从经济法角度出发,构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根本利益的法律框架,并对此进行分析总结,给下一步的政策与立法提出意见。本文正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分析,主要介绍了我国目前被征地农民的现状及安置模式,在此基础上分析出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第二部分为湖北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实证分析,首先通过介绍被征地农民的数量及湖北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的基本情况,引出其存在的问题,然后介绍了国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模式,最终得出结论: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制度应注重法律先行,且需强化政府责任。第三部分主要介绍经济法应承担起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的重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应归结为经济法领域。第四部分主要为提议制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条例》及完善《社会保障法》两部分内容,从建立土地征收的补偿安置体系到制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论述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制度的经济法构建。从政策和立法这两个方面提出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