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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全新的、全面的社会转型。在这场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流动变得空前频繁,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形成了热极一时的“流动人口潮”,也引发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其中,流动人口犯罪正是社会问题链上的一环,这一环解决得好与否,会起到“牵发而动全身”的连锁效应,因此,研究城市流动人口犯罪问题,在社会转型时期有着十分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社会转型的涵义和中国社会转型的特点 社会转型是一种整体性、全面性的动态社会变迁过程,也是一种特殊的结构性变动,还表现为一种社会结构形态向另一种社会结构形态的过渡,这两种社会结构形态之间没有条截然分开的鸿沟。 中国社会转型的速度,广度、深度、难度均前所未有,极具特色,表现在:社会结构转变与社会体制转轨并存,社会流动性大,异质性强及转型的严重不平衡。 二、转型时期城市流动人口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城市流动人口犯罪率己超过了全国同期的平均犯罪率,更是大大超过了城市同期的平均犯罪率。其犯罪特点明显带有这一群体阶层的特征,包括犯罪的流窜性,团伙性和连续性,有组织性,以利欲型犯罪为主,犯罪主体的复杂化和低龄化及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性。 三、转型时期流动人口犯罪的形成机制 城市流动人口犯罪形成的因素,除了人类学上的因素,即流动人口自身的生理、心理因素,及地理环境的因素外,最主要的是社会因素造成的。而且不是单一的社会因素起作用,是多种社会因素共同作用形成的。这些社会因素不是相互独立,而是相互交织在起,共同促发着流动人口犯罪的产生。具体包括六种社会因素:一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天然屏障的逐渐消除,使得社会流动异常频繁,而且流动人口的社会地位的二元分割,终致其目标与手段相分离;二是利益结构的转变,使各利益群体的收差距不断扩大,各种利益矛盾尖锐,引发了流动人口犯罪;三是文化的冲突刺激了部分流动人口行为的失范;四是相对剥夺感的强烈体验是流动人口犯罪的心理形成机制;五是社会控制体系弱化,社会管理出现“真空”地带;六是社会控制成本过低,警力严重不足。 四、城市流动人口犯罪的社会控制 流动人口作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必然现象,其犯罪自然是个可避免的。冈此, 本文用“社会控制”一词,意味着只要存在流动人日就无法消灭其产生的犯罪问题,只 能把它控制在一定范网内和一定程度上。要实现这一*标,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丁: (一)积极探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途径,减少诌目流入城巾的农村人日,从源 头上控制流动人口犯罪。具体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树立劳功力转移的新观念继续发 展乡镇企业;加强小城镇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弟三产业。 (二)加强和完善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制度,在犯罪实施地实现犯罪控制。包括改革 城乡二元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保护意识和措施,实施流动人口法制教育、道 德教育及职业教育;全面实施证件化管理,加强流动人口居住地管理。 (三)建立流动人口社会安全阀制度。这一制度包括流动人日纠纷调解制度和流动 人口社会保障体系。 (四)建立“TAP警务+llpe中心+治安防范Q(公安机大内部)+群W]群治的城巾 安全义明社区”的打阶结合的犯罪综合防控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