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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系于教育!教育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发生的促使个体的社会化和社会的个性化的实践活动。教育能够改善人口质量,提高民族的素质;教育能够促进文化的延续和发展;同时,教育也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教育在国家的社会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随着21世纪的到来,竞争日趋激烈,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已成为发展的主流。面对新技术革命给整个社会和人类带来的强烈冲击,素质教育问题已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教育革新浪潮正在世界范围内掀起,革新的焦点是如何培养应付未来社会挑战的高质量人才以及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以保证本国本民族在竞争中能够立于不败之地。在中国,国家正式提出素质教育始自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开宗明义的第一句话就是:“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发布以后,素质教育如燎原之势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起来。素质教育与培养是以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思想品质、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劳动技能素质、培养能力、发展个性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教育,并把青少年学生自身素质结构的完善与提高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规律及方法的科学,是一门基础性和工具性的学科。它对于提高人们的思维能力,开发人们的智力,增强人们的语言表达能力等,有重要作用,是人们认识事物,表达和论证思想,反驳谬误,以及学习各门科学知识的必不可少的工具。早在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对逻辑学的基础学科地位予以确认,将逻辑学作为七大基础学科之一(七大基础学科依次为数学、逻辑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后来在该组织发布的“科技领域国际标准命名法”中,更把逻辑学列为一级学科之首。逻辑学是人们必须掌握的知识和工具,这早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逻辑学作为人类思维发展的高级阶段,一方面以其所具备的思维运动的灵活性、建构性、多向性和多维性成为创新思维中最本质、最核心的因素,进而成为以创新教育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它也是我们正确理解素质教育,在素质教育与培养的过程中,重视讲概念、讲思路、讲方法、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