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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后期,越南共产党认识到:要想建设和捍卫社会主义,必须革新开放,必须团结全民、发展多种成分的商品经济并实行独立自主、和平、友好合作的对外路线。通过几年的革新开放,越南的面貌有了很大改善。为了把革新开放的路线和革新开放的成果以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越共“七大”提出了制定新宪法(或者称为修宪)的任务。1992年,越南国会对1980年宪法进行了多项条款的修改。1992年宪法在改善越南国家形象、扩大对外交往、促进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01年,越共“九大”提出了建设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等新目标。同年年底,国会根据九大的精神把“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社会主义定向的包括各种经济成分的市场经济”等内容写入了宪法。这有利于越南经济的发展。全文分为导论、正文、结语三个部分,其主要内容如下:导论主要讨论本论文选题及有关概念的界定、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研究方法和论文结构安排。第一章讨论1992年修宪的背景。第二章着重阐述1992年修宪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等。第三章研究1992年宪法的特点并着重论述1992年宪法对革新开放的影响。第四章,首先阐述了2001年修宪的背景、主要内容与意义,然后,为了弥补文本研究之不足,试着论述了现行宪法在越南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地位。结语对以上内容进行总结并简单分析了可能影响越南民主政治发展进程的五个因素。本文运用历史学和宪法学的理论主要分析了越南1992年、2001年两次修宪的背景、内容,对越南现行宪法与革新开放的关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