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和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我国在内地和境外交叉上市的公司越来越多。自从1993年青岛啤酒首次在香港主板市场上市以来,内地企业到海外市场上市融资的趋势愈演愈烈。选择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企业达到149家,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有133家,NYSE和NASDAQ分别为48家和149家,最后是伦敦交易所,共计24家。其中不乏像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工行、建行这样一批业内领军企业。
尽管内地企业到境外上市蔚然成风,但学界对此的争论却很激烈。首先,自从Stapleton和Subtahmanyam在1977年发表了第一篇关于公司交叉上市行为研究的论文以来,国际学术界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成果。研究主要集中在交叉上市动因和交叉上市后市场表现两方面,研究人员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大量假说对其进行解释,但由于出发点不同和交叉上市行为本身的复杂性,至今没有一种理论能给出普适的解释。同样,针对这些假说,采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不同容量的样本进行的实证研究,得出的结果差异很大,有的实证研究支持这些假说,有的研究则否定了这些假说。其次,国内对交叉上市的看法也是莫衷一是。支持者认为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在国内资本市场发展尚未成熟之际,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可以吸引海外投资者,扩大投资者基础;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满足国内企业的融资需求;扩大公司的困际影响力1。而反对者则称:海外上市发行价与A股相比过低,贱卖资产,损害了国家利益;将大量优质国有企业拿到海外上市,导致A股市场缺乏优质企业而被边缘化,会抑制国内证券市场的发展等等。
那么我国内地企业交叉上市到底是否提升企业的价值,是否能如理论所预期的那样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减轻融资约束。本文试图对此作一实证研究,以期解释我国公司交叉上市所面临的问题,从而为管理层和企业进行交叉上市决策提供理论支持。
本文首先对我国公司交叉上市后价值变化进行了实证研究,对于Tobin’sQ值而言,发现交叉上市公司H股Q值是逐年递减的,而且交叉上市公司A股的Q值并不能显著地大于同行业纯A股的对照组公司;对于ROE而言,交叉上市公司在上市后是逐年递减的;交叉上市公司在上市后4年内其盈利能力要低于对照组公司;对于综合业绩指标,交叉上市公司在上市后4年中在统计上也不高于对照组;其次从信息不对称角度研究发现,交叉上市公司的R平方高于其对照组公司,这说明交叉上市公司信息不对称程度要高于同行业的纯A股公司。第三,从公司治理水平角度进行研究。发现交叉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并未高于同行业纯A股的对照公司。最后对我国公司境外上市后面临的融资约束问题进行了研究,发现我国企业境外上市,并没有减轻公司的融资约束。
本文的创新在于对交叉上市对我国上市公司的价值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了与国内外研究不同的结论。首先,国内外的研究大多认为不发达国家公司到发达的海外市场交叉上市能提升公司价值。但本文实证检验结果并不支持这一论断。其次,国内外的研究大多认为交叉上市能使公司在公司治理、信息不对称和融资约束等多个方面得到改进,但本文发现我国交叉上市公司在这些方面并未得到改善。最后,本文给出了对企业和政府决策具有参考价值的结论。
我国56家交叉上市企业,都是本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本身的质量应该说是较好的了,但其交叉上市却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这值得我们好好思考到底是否应该让企业交叉上市,并且进一步对交叉上市给公司价值产生的影响做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