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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为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要进一步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指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在随后的时间里,全国省级及省级以下税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政治自觉加以贯彻落实,逐步推进了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税收征管体系也逐渐得以完善。作为税收征管体系的重要组成环节,税务稽查肩负着打击偷、逃、骗、抗等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定责任,承担着规范税收秩序、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神圣使命,履行着提升税法遵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站在新起点的税收稽查工作,可以说挑战和机遇并存。从经济大势来看,一方面,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税收工作高度重视的大背景及“放管服”改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政策下,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加凸显。另一方面,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所驱大肆实施偷逃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但造成了国家的财政损失,更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需要税务稽查部门重拳出击,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从内部形势来看,虽然稽查机构和人员已经基本调整到位,但力量、制度、知识、能力、水平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的融合状态还需要进一步推进,稽查工作任务愈加繁重。
为更好地发挥新形势、新机构下的税务稽查惩戒、监控、收入、教育等功能,提升稽查在打击违法犯罪中的震慑,就必须高度重视税务稽查各项工作,以适应经济社会、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需要。本文研究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条件下展开研究的,L市作为四川省一个税源大市,研究其在机构改革背景下出现的税务稽查问题,对于提升税务部门征管能力具有参考价值。本文以税收遵从理论、行政效率理论、组织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为指导,结合笔者在税务系统从事基层稽查工作的实际和经历,通过实证分析法、问卷调查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开展研究,阐述了机构改革后L市税务系统稽查工作现状,详细描述了在机构改革背景下税务稽查重要地位未凸显,职能职责关系有待理顺;稽查法制化建设迟缓,税收执法刚性不足;现有稽查力量更薄弱,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稽查手段智能化不够,存在质量不高效率偏低;部门间协作有待加强,综合治税平台数据不优等问题,并对相关问题原因围绕机构设置上缺乏独立性、税收稽查执法环境复杂、激励机制保障措施不足、稽查信息化进程较滞后、缺乏有效部门沟通机制做进一步剖析。同时,结合国内外税务稽查的一些先进经验做法,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探索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税务稽查应对措施,提出充分发挥稽查应有职能、强化法律制度保障作用、培优稽查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密切多部门合作机制等五大方面的具体措施建议,以期L市税务稽查工作在改革进程中有所深化,对于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更好地发挥新形势、新机构下的税务稽查惩戒、监控、收入、教育等功能,提升稽查在打击违法犯罪中的震慑,就必须高度重视税务稽查各项工作,以适应经济社会、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需要。本文研究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条件下展开研究的,L市作为四川省一个税源大市,研究其在机构改革背景下出现的税务稽查问题,对于提升税务部门征管能力具有参考价值。本文以税收遵从理论、行政效率理论、组织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为指导,结合笔者在税务系统从事基层稽查工作的实际和经历,通过实证分析法、问卷调查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开展研究,阐述了机构改革后L市税务系统稽查工作现状,详细描述了在机构改革背景下税务稽查重要地位未凸显,职能职责关系有待理顺;稽查法制化建设迟缓,税收执法刚性不足;现有稽查力量更薄弱,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稽查手段智能化不够,存在质量不高效率偏低;部门间协作有待加强,综合治税平台数据不优等问题,并对相关问题原因围绕机构设置上缺乏独立性、税收稽查执法环境复杂、激励机制保障措施不足、稽查信息化进程较滞后、缺乏有效部门沟通机制做进一步剖析。同时,结合国内外税务稽查的一些先进经验做法,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探索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税务稽查应对措施,提出充分发挥稽查应有职能、强化法律制度保障作用、培优稽查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密切多部门合作机制等五大方面的具体措施建议,以期L市税务稽查工作在改革进程中有所深化,对于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