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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标准是城市规划引导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协调和控制各项开发活动的重要工具。我国现行的城市用地分类隐含着计划经济时期的传统思维,在经济体制转变的条件下,已表现出了种种不适应性,难以满足当前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的要求。对城市用地分类标准加以调整已是势在必行。
本文探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认识、体现并落实城市规划建设中的用地分类标准新的属性与职能。一方面,从我国现行的用地分类体系入手,分析其在应用中所展现的种种特征及面临的困境,从实证的视角总结当前环境下我国城市用地分类的不足及其产生原因,揭示用地分类理应承担的职能以及对应的改进方向。另一方面,基于“市场经济体制”这一共同的宏观背景,选取了包括加拿大、日本、新加坡、香港、堪培拉等国家和城市地区作为分析和借鉴的对象。通过对这些市场经济模式下相对成熟的城市用地分类体系的比较研究,找到其共同的应用特征,以及在不同国情下呈现的形式特征。在这一经验学习过程中,逐步积累和明晰了我国城市用地分类调整的原则和思路。
在总结我国用地分类的特征及发展方向,以及汲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之上,本文提出了调整我国现行城市用地分类标准的原则、须解决的重点问题和主要思路;确立了“通过对我国城市用地分类体系的适度调整,丰富其政策内涵,优化其开发控制职能,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城市用地发展与控制要求”的基本目标;结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修订项目的研究成果提出了两个用地分类调整方案。通过对这两个方案的特征与创新总结,以及对其中一个方案反馈意见的征集和分析,重新审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以及在我国的特定环境中,面向实践的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标准应体现的设计原则、形式、职能以及操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