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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是国家机关、执政党及其他政治团体在特定时期为实现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目标所采取的政治行动或规定的行为准则,它规范着各社会组织和个人与政策相关的行为,引导政策对象为实现公共政策的目标而努力奋斗。但由于利益之冲突等多种原因,人们在博弈过程中会形成不利于社会发展的非良性均衡。本文认为,有必要对公共政策视野下的非良性博弈均衡的实质、表现类型、产生原因及其破解策略进行系统探讨。本文第一部分集中论述公共政策目标与非良性博弈均衡之冲突。作为人们行动准则的公共政策包括政治政策、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等多种类型,尽管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但都体现着有利于国家、社会和广大民众根本的、长期的和整体的利益及其良性发展的要求。然而,公共政策的对象毕竟是不同利益的个体如企业或个人,他们为了各自利益必然会在一定的政策条件下展开博弈并形成一定的均衡状态。这些博弈均衡就公共政策价值而言,有良性的也有非良性的;非良性博弈均衡也具有复杂性,其中有企业之间的非良性博弈均衡、个人之间的非良性博弈均衡以及企业与个人之间的非良性博弈均衡。本文第二部分系统探讨非良性博弈均衡的不同表现及形成原因。非良性博弈均衡的表现形态主要有恶意串通型博弈均衡、消极抵抗型博弈均衡和被动适应型博弈均衡,并且它们大量地存在于社会各领域。这些非良性博弈均衡的形成有多方面原因,但主要原因在于公共政策选择与私人选择之冲突、私人主体间利益选择之冲突以及公共政策的失衡与执行不力等原因。本文第三部分探讨了破解非良性博弈均衡的策略与措施。针对非良性博弈均衡的表现及形成原因,要有效维护和实现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取向,尽可能减少或防止非良性博弈均衡的产生,就应正确引导利益主体的依法竞争,在政策设计上做到有目的地积极引导与适度激励相结合,有效抑制与适当惩罚相统一;同时,还要提高公共政策的决策质量与执行力度,做到公共利益与个体合法利益相兼顾,科学决策与民主决策相结合,政策配套与有效执行相统一;此外,还要培育良好的社会博弈理性,一方面科学引导博弈者的理性思维,另一方而积极营造超优决策的思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