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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快速发展和文明高度进步的今天,“公益宣传”逐步成为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关注的焦点,是我们社会人与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我们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而精神生活日趋乏味的今天,公益广告逐步在广告领域占据越来越重的份额,并在社会道德精神文明的建设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积极作用。户外媒体类的公益广告作为公益广告体系里的一个分支发展迅猛,由于户外公益广告的独特性,使得它在整个社会的建筑美学与宏观精神文明建设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公益广告的管理及行政监管却显得比较薄弱,需要政府行政部门及公益广告行业自律等进行密切配合进行监管,确保公益广告事业在户外广告领域持续健康的发展。近些年来,我国在公益广告在发展规模上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在管理方面,却因为户外广告的管理机构不健全和管理制度滞后而制约了公益广告的发展。在我国,由于各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差别较大,居民文化水平也参差不齐,公益广告在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发展要求比较高,这是城市的发展状态和经济实力所决定的,据统计,上海户外公益广告的区域覆盖率已经达到了80%。在广告内容上基本都是社会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类的公益广告,内容广泛涉及到道德伦理等多方面内容,提倡弘扬社会新风尚与道德伦理。在广告创意上,极力改变原有简单略显形式的表现风格,在艺术上已经初步形成了上海特有的创造形式,推出了一批形式俱佳的户外公益广告精品。所以本文旨在研究以上海为例的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城市的户外媒体公益广告管理模式,并借鉴美国、新加坡、韩国、德国等国家的公益广告管理模式来进行分析,尽可能的从户外媒体和政府行政部门两个角度得出适合上海户外媒体发展的管理政策。重构广告法律法规体系包括了:运用立法技术完善法律体系和结构;广告市场准入标准放宽,监管重点转移;加强法律可操作性,细化竞争规范;明确广告主体责任,制定处罚标准;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权利;引入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广告监管制度包括:改进政府监督机制和加强行业自律。政府相关部门目前对户外公益广告监管还不够,缺乏行之有效监管措施。对于探讨如何完善现行法律法规,改进现行广告行业体制管理,学术界极少涉及,更谈不上形成较为成熟的观点。公益广告业需要政府制定更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更有力的行政监督、需要自律组织实施更有效的约束,笔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期望对我国户外公益广告的有序健康发展贡献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