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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许多公司高管的天价薪酬以及“零薪酬”问题的不断曝光,薪酬制度设置的合理性及公平性遭到质疑,同时由于2008年的金融危机的爆发,许多公司业绩下滑甚至破产,但是部分公司高管的薪酬却没有出现大的跌幅,有的公司的高管薪酬甚至还出现了反常的上涨势头,这些现象也引发了社会对高管薪酬问题的进一步关注。现今我国大部分企业都实行了将公司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进行挂钩的薪酬制度,然而这些制度能否得到准确地执行以及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的相关度应该到什么程度才是最合适的都有待商榷。同时我国虽然对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披露进行了要求,但是披露的完整性及透明度依然存在不足。而在高管薪酬制度的制定过程中,管理层的权力过大会不会影响薪酬制度的制定也是我们所关心的问题。管理层是企业的日常事务的直接管理者,同时也是企业非常宝贵的资源,在设置高管薪酬的制度时,必须要让高管薪酬能够反应出高管的价值,这样才有可能留住管理层人才,让他们努力为公司服务,提升公司的价值。而在充分给予管理层授权的同时,也必须对管理层权力进行监督和限制,防止管理层权力过大为自己谋取私利从而产生一系列对公司不利的行为。所以,股东与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层的权力授予必须有一个度,确保其能在有足够权力充分管理公司的基础上又不会因为权力过大而对公司的产生不利影响。 本文依据最优契约理论和人力资本理论,以2011年到2013年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探讨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以及管理层权力对公司业绩与高管薪酬相关性的影响。通过对前人成果的总结和理论分析以及对收集数据的实证检验,得出了以下两个结论:第一,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显著正相关,即公司取得的业绩越好时,高管获得的薪酬就会因此变得越高。企业实行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相挂钩的薪酬体制,这就会促使管理层努力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从而使得他们获得的报酬有所提高;第二,管理层权力对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之间的相关性有较强的调节作用。本文用两职合一、股权制衡度和高管任职年限作为管理层权力的替代变量。当公司的管理层权力过大时,管理层就可能利用自身的权力去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或者薪酬委员会对薪酬制度的设定,从而增加自身的利益。所以很显然,管理层权力对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之间的相关性有很强的调节作用。 在上述结论中,薪酬制度的设置以及管理层权力的衡量都必须科学合理,本文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即在薪酬制度制定的过程中必须更加公开透明,且必须与能够更加具体量化的公司业绩相关,充分调动公司高管的积极性,使其尽最大的努力为公司服务,在确保高管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又为公司谋得了更多的发展机会。与此同时,公司对管理层的授权必须适度,确保其能充分发挥自身的才能,并且有足够的自由度管理公司,同时又不会因为权力过大而为自身谋取利益,损害公司的正当利益。此外,公司必须要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及薪酬委员会的独立性,确保公司的薪酬机制能够得到良好地执行。最后,本文认为在市场中应当有科学合理的经理人选聘制度,同时经理人的业绩和各项能力都应当是公开透明的,这样才能促进经理人自由公平地竞争,提升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