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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严峻,水土流失、雾霾、酸雨等现象频频发生,为了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将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公司作为社会中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尤其是对于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来说,需要努力在经济发展与环境可持续性之间寻求一个很好的平衡点,而检验这种平衡最核心的环节就是环境信息披露。披露环境信息可以将公司环境治理现状传递给利益相关者,有助于利益相关者及时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帮助其做出合理决策,同时也有利于政府监控公司环境责任履行情况,督促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但是,我国有关环境信息披露监管体系依然不健全,公司主动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意识薄弱,所披露的环境信息质量还不是很高。基于上述情况,有关环境信息披露对于公司价值的作用仍需更深层次的调查研究,以此来促使环境信息披露往更好的方向发展,使公司在兼顾其社会责任的同时提升公司价值。本文实证分析了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与其公司价值的关系,此外,还进一步探讨政府监督对两者关系的调节作用。一方面,揭示公司积极履行环保责任、接受政府监督对公司长远发展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政府加强对公司履行环保责任的引导和监督,规范我国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的内容及途径,使我国经济得到持续稳定的进步。本文在总结归纳前人研究结论的基础上,与环境信息披露有关动因理论相结合,详细阐释了环境信息披露与公司价值的内在联系及其作用机理,从而推导出研究假设。以2014-2016年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实证研究并深刻地解释了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及二者之间的相关性。进一步加入政府监督作为调节变量,探讨分析政府监督在环境信息披露与公司价值关系中的调节作用。结果表明:(1)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与公司价值显著正向相关,即环境信息披露质量越高,公司价值越高;(2)非国有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与公司价值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这一点在国有公司中不显著;(3)上市公司所在地区的政府监督力度越大,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与公司价值的正相关性则越强。最后本研究从政府部门、公司管理者、投资者、社会大众方面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期能够提升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