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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一组广州立交桥下铺满水泥锥的照片在网络上疯狂的扩散。不久之后,广州市建委承认了浇灌水泥锥的这一事实,并坦言此举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流浪汉睡在高架桥下,影响市容市貌。这组照片披露出的事实一时掀起了轩然大波,各大媒体开始用醒目标题质疑政府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政策和做法的合理性。此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再次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救济、教育和安置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以维护成熟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国务院于1982年颁布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以下简称《收容遣送办法》),确立了收容遣送制度。尽管此制度在颁布之时具有良好的初衷,但由于各种原因,收容遣送制度并不能保证收治人员受到应有的人道待遇。2003年3月,“孙志刚事件”的发生推动人们在更深层次上质问和怀疑收容遣送制度的合宪性与正当性。在3位法学博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写信呼吁审查收容遣送制度的合宪性后,国务院很快自行废止了《收容遣送办法》,并代之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救助管理办法》相较于《收容遣送办法》明显更为人道,更加符合立法法的相关规定。但实际上,《救助管理办法》施行10年来,并没有像人人预期的那样,从本质上解决流浪乞讨人员管制问题。相反,这部法律的实施相继引发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共同指向了一个亟需政府攻克的难题,就是政府如何对流浪乞讨者进行救助与管理。本文共分为四部分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法律制度这一课题进行探究与讨论,全文约3万字。第一部分主要对我国流浪乞讨人员及其救助管理制度进行概述,分别梳理了流浪乞讨行为的概念,行乞的原因及其危害,救助管理制度的内涵和变迁及其原则等主要内容,为下文做好铺垫。第二部分主要介绍西方主要国家救助制度到现行管理制度的历史演进和发展,总结了国外流浪人员救助管理经验。第三部分重点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分析了我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的现状以及问题。第四部分为文章的重点,在前文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建议。首先总结了救助管理制度完善必须遵循的主要原则,接着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救助管理制度完善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