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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1994年建立了以“分税制”财政体制为基础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对推动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加强中央宏观调控、实现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国民经济稳步发展,以及各地区之间的相对均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近年来,政府间专项转移支付作为一项改善特定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种手段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然而,在我国的转移支付体系中,专项转移支付数额巨大,种类繁多,其分配和执行都具有一定的非规范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资金运转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