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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法采取的是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的原则,要求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而一般商标使用人是否将其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由使用人自己决定。商标法的非强制注册原则意味着未注册商标的存在是合法的。而未注册商标本身又具有灵活、便利、获取简单、适应市场等优势,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未注册商标被大量使用。与此同时,未注册商标被侵权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很多投机者以“商标注册”为保护伞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相比之下,我国商标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还不够,许多未注册商标在合法存在的同时没有得到合理的保护。笔者认为,时值商标法第三次修改,有必要在立法上完善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本文首先对未注册商标的基本理论进行分析,进而从商标使用的角度论述了未注册商标保护正当性,接着分析了我国未注册商标保护现状,最后以商标使用为主线厘清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思路,构建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模式,并针对现行法律的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论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大部分。引言介绍了论文的写作的背景和目的。正文部分分为三章。第一章先从未注册商标的基本理论入手,介绍了未注册商标的基本概念,包括涵义、特征、分类,进而阐述了未注册商标权的权利内容,主要有使用权、禁止恶意抢注权、处分权和申请商标注册权。最后,概括了未注册商标存在的原因。第二章阐述了未注册商标保护的的理论基础,包括法哲学基础和未注册商标保护的正当性分析。法哲学基础包括秩序、正义理论,劳动财产权理论,利益平衡理论。第二节则从商标使用角度深度发掘未注册商标受保护的正当性,认为商标使用不仅是未注册商标产生的基础,而且是未注册商标获得保护的必要条件。在此基础上,笔者又对未注册商标制度中的“商标使用”做了进一步的阐述。第三章主要论述了对我国未注册商标保护制度的完善。本章先是对我国未注册商标的保护现状及不足进行分析,然后构建了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模式,进而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