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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三网融合、产业融合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从规制经济学和新闻传播学视角对广播电视经济性规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论文围绕协调发展公益性广播电视事业和经营性广播电视产业这条主线,对广播电视规制变迁、规制主体、规制领域、规制方式、规制改革等进行了系统地探讨,尤其将研究焦点集中在经济性规制的三个核心领域:Who:谁提供服务,即传输网络与节目制作的进入与退出规制;What:提供怎样的服务,即普遍服务、价格和节目质量规制;How:怎样提供服务,即所有权融合与反垄断规制。关于广播电视经济性规制的历史变迁研究,通过对中国和西方主要国家广播电视经济性规制的总结,总结了三种主要的广播电视模式,即以美国为代表的商业广播电视主导的双轨制、英国为代表的公共广播电视主导的双轨制以及德国为代表的公共广播电视和商业广播电视相对平衡的双轨制。在此基础上将我国的广播电视规制历史分为四个阶段,即行政化阶段、市场化阶段、产业化阶段和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双轨制阶段,并对广播电视规制改革的路径进行了深入阐述。关于广播电视规制主体研究,文章对三网融合语境下西方国家的规制主体进行了分类,即以英国为代表的完全融合型模式、美国为代表的融合主体下的分业监管模式和法国为代表的分业监管模式,并认为融合规制有利于提高效率,消除部门壁垒。而我国三网融合规制在国务院三网融合协调小组的统领下,最终要形成统一的规制主体,在内容、网络和基础设施方面分业监管。文章通过委托——代理理论、规制俘虏理论和“公商共谋”理论,提出了建立独立规制部门的必要性,实现从行政性管理到科学的行业规制转变。在传输网络与节目制作的进入与退出规制研究方面,提出在可竞争性市场的基础上,通过三网融合和制播分类改革,消除过高的进入壁垒,提高产业效率和消费者福利,消除广播电视领域的条块分割的“井”字型结构,重建市场主体,使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因素。文章对西方国家三网融合的产业政策、规制理念、规制内容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对我国三网融合的产业链的重构和整合进行了分析。在对制播分离与制播合一进行辨析的基础上,认为制播分离是剥离可经营性资产和建立市场主体的必要手段,要在制播分离的基础上实现制播整合,减少交易成本,实现做强做大。关于广播电视普遍服务、价格和质量规制研究。提出了我国广播电视普遍服务的目标、原则和路径。价格规制方面主要分析了西方国家对于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规制措施,包括价格上限规制、投资回报率规制和标尺竞争规制等措施,提出我国三网融合下有线电视价格规制要吸收西方规制的优点,前期适宜采取投资回报率价格规制、后期适宜价格上限规制等措施。对于质量规制,文章从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的角度进行了分析,提出从产业激励、行业监管、媒体自律等方面对广播电视节目质量进行规制。关于广播电视所有权融合和反垄断规制研究,本文对传媒产业融合进行了经济学分析,认为在经营性资产“转企改制”以后,可采用兼并、联合和重组等市场手段整合可经营性资产,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发挥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效应。同时分析了西方国家结构主义和行为主义反垄断理念,以及界定产品(地理)市场和市场集中度的方法,把经济学中反垄断规制引入到传媒产业,同时又充分考虑了传媒产业所有权结构的特殊性。总之,广播电视经济性规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广播电视体制改革、广播电视传输市场和节目制作市场的竞争、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与外部性、广播电视产业兼并、收购和重组等一些市场行为,同时也涉及到规制主体、规制方式、规制领域等诸多方面。文章从规制主体、媒体、市场和公众的多重关系出发,从规模经济、社会福利和公共利益的多重角度对中国广播电视规制的改革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