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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已成为目前我国政府改革的一项战略目标。税务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适应政府改革的要求,构建服务型税务机关已是我们必须思考的课题。本文对北京地税在构建纳税服务体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以期为我国服务型税务机关的建立提供一些可行的政策建议。 论文的总体思路为,首先对服务型政府和服务型税务机关的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界定;然后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为个案,对其在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多层次的分析;最后提出自己对构建新型征纳体系的构想。依照这一思路,本论文分为三章,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对纳税服务的理论认知 本章包含两节的内容。在第一节中,论文对服务型政府的有关理论进行了认知。首先,论文认为服务型政府就是提供公共产品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具有“优”、“小”、“少”三个基本特征;其次,对服务型政府和管理型政府的差异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两种类型的政府在角色定位、职能定位与运作理念上均有不同,从而体现出服务型政府的优势;最后,通过由零点指标数据网发布的有关政府工作表现与服务水平的调查结果,分析了目前我国政府的公共服务的现状。本节的内容奠定了本论文的理论基础。 在第二节中,论文对服务型税务机关的有关理论进行了认知。首先,论文认为服务型税务机关就是要以人为本,把纳税服务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和根本职责要求。服务型税务机关具有四个基本特征,即管理服务化、服务体系化、税收法治化和行政高效化;其次,对新型纳税服务与传统纳税服务的区别进行了比较,认为新型纳税服务实现了三个转交,即由职业道德层次上升到了法律的层次、税收征管模式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由形式性服务向实效性服务转变;最后,提出了对服务型税务机关的基本要求,即肯定税收特征的有偿性、注重纳税人地位的主体性、强调征纳双方的平等性以及突出税收工作的服务性。 第二章: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现状与问题分析 本章包含两节的内容。在第一节中,论文对北京地税的服务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首先,总结了北京地税纳税服务的发展历程,即从微笑服务、政务公开、限时服务、建立新型征纳关系到初步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历经五个发展阶段;然后,介绍了北京地税在构建服务型税务机关过程中,在制度的健全、纳税服务体系的建立等方面进行的有益尝试;最后,通过对2002年度与2003年度征询纳税人意见情况的对比分析,对北京地税纳税服务工作评价如下:纳税服务满意度逐渐提高;税务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工作得到广大纳税人的认可;各区、县局工作开展不平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是影响纳税人满意度的主要原因;纳税人网络服务需求增长迅速。由此,论文认为,北京地税在构建服务型税务机关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很多问题。 在第二节中,论文在上一节分析的基础上,对纳税服务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剖析了产生的深层根源。论文认为,纳税服务工作有三方面的缺失:首先是认知的错位,税务干部仍然深受“重监管轻服务”的传统观念影响,使服务水准与纳税人的期望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论文认为传统的官本位思想、偷税假设的惯性思维以及公民法制观念的淡薄是“重监管轻服务”观念之所以存在的深层根源;其次是制度的缺陷,论文从制定纳税服务的规则和准则方面来探讨纳税服务的制度缺陷。论文认为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的缺失和考核监督制约机制的缺失是纳税服务制度的主要缺陷;最后是纳税服务体系的缺失,本论文将纳税服务体系界定为纳税服务的组织、内容、手段与方式的总称。论文认为纳税服务方式、信息化水平和人员素养是纳税服务体系缺失的主要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与提高。 第三章:纳税服务的创新思考 本章包含两节的内容。在第一节中,对国外典型国家的纳税服务体系进行了比较和分析。论文认为,在西方发达国家,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观念可谓根深蒂固,纳税服务的制度较为健全,措施得力,其成效也较为显著。总结各国纳税服务的经验,可以从两方面借鉴:首先是制定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纳税服务制度,比如美国,制定专门法律保护纳税人权利、官员严格执法,积极服务纳税人等;其次是建立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论文认为美国以服务为治税宗旨的纳税服务体系、日本以提高税收遵从度为目标的纳税服务体系以及新西兰以为纳税人提供快捷、方便服务为显著特征的纳税服务体系都值得借鉴。 在第二节中,提出了对纳税服务的创新思考。论文认为构建服务型税务机关应从三方面着手:首先,确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纳税服务理念,要尊重纳税人的权利和遵循便利与节省的原则,减轻纳税人的遵从成本。此外,还应实现五个转变,即由监督打击向管理服务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职业道德要求向具体行政行为转变;由注重形式向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转变;由有偿服务向无偿服务转变。其次,要创新纳税服务法规和监督制约机制。通过重构税收及税法理论,并对纳税人地位进行重新定位以及出台《税收基本法》实现税收服务法规的完善与创新;通过建立完善的纳税服务考核评价体系以及增加制度公开性,加强社会监督实现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与创新。最后,要创新纳税服务体系。论文认为,通过纳税服务形式的创新、信息化建设的全面推进以及公务员素质的提升可实现纳税服务体系的创新。 总之,构建现代纳税服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取决于税务机关的理念与运作模式的转变,同时取决于整个政府公共服务运作模式的实现,更取决于整个社会民主、民权意识的不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