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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文化的研究既是文化研究从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上更深一步的切入社会生活的要求,又是诉讼法学研究从规范、制度的研究走向跨学科的文化研究的必经之路。这种兼容并包的关系,使得诉讼法学的研究更加生动和丰富。诉讼文化研究的兴起,为诉讼法学研究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契机,它将推进诉讼理论研究的层次,推动我国传统诉讼文化的现代转型,丰富完善诉讼法律思想体系,为将来的法治发展进行充分的理论准备并提供强大的学术支撑。 研究这项工作第一个步骤是先要构建工作的“计划”,即历史的、动态的、辩证的认识诉讼文化的嬗变过程及提出诉讼文化现代化的建构途径。 首先,要对我国传统诉讼文化的特质进行分析。只有揭示出我国传统文化的特质之后才能在下文在我国诉讼文化冲突中就传统的观念性诉讼文化与当代的制度性诉讼文化作比较。 其次,从诉讼文化的历史嬗变过程中挖掘出中国诉讼文化的结构性(制度性诉讼文化与观念性诉讼文化)冲突。 最后,就自然而然地进入研究我国诉讼文化现代化建构问题的工作之中。当前中国正处在一个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最典型时期,那么,我国的诉讼文化也要随着前者的转型在社会的大背景下由传统诉讼文化向现代化诉讼文化转型。 对于诉讼文化现代化问题的研究,应把诉讼的制度或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放在一个文化背景下去探讨、研究。再把诉讼文化放在一个社会大背景下去探讨、研究,研究怎么转变国民诉讼观念,重构国民的诉讼意识。总之,随着历史变迁的轨迹寻求诉讼文化的现代化进路,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对于诉讼文化的研究在这领域里还存在大量的研究空白,这都为本文创新留下了足够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