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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股权激励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薪酬制度,是一项制度创新。相对于工资、津贴、奖金等短期激励而言,股权激励是最有效、最持久的中长期激励政策,也是促进公司维持长期健康发展的最佳薪酬机制。现代企业理论和国外实践证明,股权激励对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能够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但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缺陷限制了这项制度的推广。
2005年6月10日,三一重工股权分置试点方案获得高票通过,标志着证券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成功破冰,中国证券市场由此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全流通时代证券价格更好的体现出价值发现的功能,促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更加密切的关注企业的发展和证券的价格,股权激励制度迎来了大发展的机遇。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证券市场进入全流通时代,股价将成为新的资产评判标准。股权分置改革为实施股权激励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因为股价变动将与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经济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多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股改方案中都捆绑了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2006年末,A股市场共有49家上市公司实行了股权激励,200多家的上市公司在承诺中提到了在股改后要积极推进股权激励探索工作。在多重因素作用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价值效应日益突出,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治理的积极作用也已开始显现。但是,由于我国在市场、制度、监管和治理水平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的积极性,于此同时,从上市公司推出的股权激励方案来看,相当一部分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本文通过对股改分置改革开始至今的股权激励制度建设和案例研究,旨在探索我国证券市场股权激励制度对上市公司发展最大促进之路,以股权激励制度的推行带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