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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长足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与百姓生存权利密切相连的食品供给市场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食品类别齐全、品种丰富、数量充裕,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有了很大改善。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发展,近年来,类似“毒血旺”、“瘦肉精”、“皮革奶”、“苏丹红”等重特大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困扰百姓生活的一个心病,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一块毒瘤,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全社会的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的存在,让我们在看到不法商家道德良知缺失的同时,也暴露出我国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着缺陷和不足。政府作为职能管理部门,无论从稳定社会经济发展还是从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角度出发,都有责任和义务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尤其是在新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及国务院大部制改革后,如何履行好法律赋予“各级政府负总责”的神圣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成为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的政治考验。本文首先分析了食品安全的相关概念,论证了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的重要性,并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指出当前食品安全的主要影响因素;然后,对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历程、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进行总结阐述;再次,利用DEMATEL方法对云南省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关键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同时利用层次分析法(ANP)对云南省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最后,结合前文的研究基础,从政府、企业、社会等三个层面,提出提升云南省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对策与建议。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的理论体系,为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理论和实践上的支持,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云南省区域食品安全的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