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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逐步实现,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也日益迫切,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农村产权保护制度,给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各项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使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享有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各项权利,根据政策文件的要求,结合各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实践来看,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种主要创新模式。本文通过作者参与淄博市高新区两个村(居)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过程,立足在新形势下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及深化农村经济股份制形式的实践角度,探索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程序、集体经济组织的改制形式,探讨完善法律政策的规定,从而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方式和监督措施,为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提供实践依据。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章介绍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相关概念;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涉及的农村集体资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等概念,作者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对其含义作了界定,以利于准确把握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内涵。第二章论述了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的法人组织形式,及对形式的选择;分析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改制的形式及其利弊,对改制的集体经济组织在改制形式的选择上有着借鉴意义,改制的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判断各种改制形式的优劣,对自身改制的形式做出准确判断及选择。第三章以淄博高新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实践为例,从实践的角度说明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程序,以及在具体改制程序中的具体操作步骤,并分析了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第四章阐述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过程中现有法律制度上存在的不足,从法律政策层面上对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