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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是区别于企业产品、服务经营的一类资本运营业务,通过兼并和收购进行横向和纵向业务整合,建立和巩固扩大竞争力。从会计上区分为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三种类型;在法律上区分为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两种类型。在实务中,控股合并为最常见并购形式,其次为吸收合并。企业并购中,影响交易成败的最主要因素是作为并购方需向被收购方所有人支付相应的对价,交易双方通常以清算价值、账面价值、市场价值、内在价值作为交易的公允价值。因上述不同的并购业务的分类和定价依据不同,并购方在会计处理上采取了不同的方式,导致财务核算混乱,并购方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对投资者的决策参考性不足,交易完成时的合并财务报表与并购方案差异巨大,影响后续经营成果的计算导致交易效率低甚至交易失败。基于中国会计理论建设的现状,本文遵循会计基本原则,分析了公开市场上通过发行股份购买的方式并购案例,重新梳理企业并购中的会计面临的问题,对企业并购根据交易前双方是否均构成业务和并购标的分类,按照经济实质高于法律形式的会计基本原理,以为决策者提供高质量的财务信息为目标,针对不同的并购类型相应的提出更为合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建议。具体来说,将法律上的并购形式按交易的经济实质在会计上区分为商业收购、权益性交易和大股东吸并控股子公司三种形式。交易双方均构成业务界定为商业收购,按购买法进行处理,确认商誉,反向收购作为特殊的形式,同样处理。参与交易的一方不构成业务即可界定为权益性交易,如常见的“借壳上市”和“买壳上市”,按权益结合法进行处理,不确认商誉。大股东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和企业注销分步进行处理。不再需要根据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区分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述分类会计处理可以保证对相同的经济业务进行可比的会计处理。统一的会计处理有利于交易双方对企业并购方案进行预先谋划,统一了交易双方的预期,方便了投资者的决策,极大的保证企业并购的成功,最终将促进企业并购业务的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