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是我国当前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之一。自2006年新年伊始,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讲话中将反商业贿赂列为2006年六大要务之一后,一场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斗争在全国拉开了序幕。司法实践中,各级司法机关正在加大力度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刑法理论界,有关商业贿赂犯罪的问题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借鉴这些已有的学术成果,从商业贿赂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立法完善三个方面对商业贿赂犯罪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全文共分三章:第一章界定了商业贿赂犯罪的概念。商业贿赂和商业贿赂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本章又分两节。第一节通过阐述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和学理争论,界定了商业贿赂的概念。第二节通过批驳商业贿赂犯罪概念认识上的误区,提出了商业贿赂犯罪的概念。第二章论述了商业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采纳了从主观到客观的逻辑顺序,共分为四节。第一节从商业行贿犯罪主体和商业受贿犯罪主体两个方面阐述了犯罪主体的问题。第二节首先总体阐述了商业贿赂犯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为故意,其次建议取消行贿犯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的限制。第三节论述了商业贿赂犯罪的客体,认为商业贿赂犯罪所侵犯的为复杂客体。第四节从商业行贿行为的实行行为方式、商业贿赂的方式和表现形式、贿赂的范围界定、商业受贿行为中“利用职务之便”以及“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这五个方面对商业贿赂犯罪客观方面进行了探讨。第三章提出了完善商业贿赂立法的建议和措施。第一节阐述了我国有关商业贿赂犯罪的立法概况。第二节从八个方面具体提出了完善我国刑事立法的措施,即构建商业贿赂罪并调整其在刑法条文中的归属、扩充商业贿赂犯罪主体的范围、取消“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扩大商业贿赂内容的范围、完善商业贿赂犯罪的客观表现、完善商业贿赂犯罪的刑罚制度、增加量刑的标准、将商业贿赂犯罪统一交由检察机关管辖。在整个写作过程中,笔者本着认真学习的态度,参考了大量的文献资料,但由于能力有限,学术造诣不深,对有些问题的理解尚显粗浅,真诚地期待着各位师长的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