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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作为我国调控人口数量的重要工具,在控制人口结构、数量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近年来我国人口总和生育率不足、人口老龄化、性别比差异等问题日益严峻。为缓解这一系列问题国家实施了“全面二孩”的政策来放开生育限制,但是实施的效果并不如预期,生育势能有待进一步激发。与此同时,女性的入学率不断提高,尤其在高等教育领域,女性在校生比例甚至一度超过男性,女性的社会地位不断向上流动。因此,在当前社会背景下,探寻生育意愿影响因素,分析女性生育水平不高的原因,育龄妇女受教育程度是不可忽视的因素。鉴于此本文根据文献分析法、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及比较分析法,利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和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从受教育程度的视角考察育龄妇女的二孩生育意愿。首先,通过对教育的非货币收益理论、个体生育决策影响因素理论、个体受教育程度对其生育决策作用机理的详细阐述,构建了个体受教育程度对其生育决策的作用机理。其次,依据2013和2015两期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的数据开展本文核心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提出本文的假设,然后采用离散选择Logit模型来分析育龄妇女的受教育程度与其二孩生育意愿的关系,实证研究育龄妇女的受教育程度对其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以及其出生世代和区域差异。最后,比较本文研究结论与已有文献的关系阐明本文研究的贡献,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性建议。实证结果发现:(1)相对于没有受过教育的育龄妇女,提高教育水平对其二孩生育意愿存在明显的抑制作用,并且育龄妇女受教育程度对其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存在一个临界点,高中教育层次对二孩生育意愿的抑制作用最大。(2)为考虑出生世代因素对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将年龄分为不同的出生世代,发现那些出生在“80”年代的育龄妇女二孩生育意愿显著低于出生在“60”年代的育龄妇女。(3)通过聚类分析对我国区域重新划分为3个类型,并分别进行回归分析来探讨教育对二孩生育意愿影响的区域差异,发现教育对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只在类型1、3中显著,且具有显著的城乡差异,在类型1、3中的农村地区育龄妇女受教育程度提高显著影响了其二孩生育意愿。最后,为了检验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本文采用了 CGSS2012年度数据来检验受教育程度对已婚妇女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估计结果表明受教育水平对二孩生育意愿同样具有负效应,回归结果具有稳健性。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1)立足于二孩生育率不如预期的事实,从女性受教育程度角度出发,考察育龄妇女受教育程度对其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为解释育龄妇女二孩生育意愿的个体、出生世代及区域差异提供了新的视角。(2)利用相关理论构建了个体受教育程度对其生育决策的作用机理,对解释当前育龄妇女生育行为以及预测未来人口发展形势具有重要意义。(3)本文的研究结果具有一定的政策启示,放开生育限制并不是鼓励人们进行生育的唯一途径,在女性社会经济地位提高的同时,应该给予女性更多的社会福利保障及就业保护,以消除女性在家庭和工作间选择的代价压力。并且,稳定房价、减轻生育成本、给予育龄妇女更多教育和医疗资源才能保障“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