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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来社会的所有制的探索是马克思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马克思恩格斯历来非常重视所有制问题,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到处都支持一切反对现存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革命运动。”①“在所有这些运动中,他们都强调所有制问题是运动的基本问题,不管这个问题的发展程度怎样”。②马克思“个人所有制”理念的经典性、确定性表述,是1867年《资本论》第一卷第24章“所谓原始积累”之七“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中的一段文字:“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形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③理论界对这一问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形成了许多不同甚至对立的观点,似乎成了理论界攻不破的难题,以至有人把它称为经济学的“哥德巴赫猜想”。本文力图对理论界对马克思“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思想的误解进行澄清,对这一思想进行一个全面系统的梳理。主要从以下四部分对这一思想进行研究:第一部分:导言。该部分主要对目前理论界对马克思“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思想的误解进行澄清,从马克思经济思想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来把握与分析马克思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思想。第二部分:马克思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思想的内涵。该部分首先研究了该思想的形成过程;其次通过正确理解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采用的否定之否定的规律,对“否定之否定”的内涵、外延及其内在逻辑联系进行有力的分析与充分的论证。对所有制转变的历史蓝图即“劳动者个体所有制”——资本主义私有制——“个人所有制”的每个阶段进行分析,进而从分析中论证“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合理性与必然性;最后在此基础上分析出这一理论的具体内涵。第三部分:实现“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历史前提。该部分指出只有在生产力的高度发达、消除劳动分工和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历史前提之下,才能真正实现“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第四部分:马克思的“重新建个人所有制”思想的现实意义。该部分阐释了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在当今中国的所有制改革以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现实意义,同时强调我们既要避免进入“‘个人所有制’是私有制”的观点的误区,但同时又不能陷入把“个人所有制”等同于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或者股份制形式的另一个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