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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安全的期望越来越高,如何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失,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控制和减少职业伤害,维护职业安全健康,是任何一个民主、法制、健康、和谐的社会必须高度重视的社会经济问题,更是一项社会责任。 职业安全健康状况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反映,是社会协调、安全、文明、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保持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职业安全健康不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准,更是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建国60年来,我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成绩是主要的、显而易见的,与我国过去相比,事故死亡绝对数大幅度降低,职业病发病总量呈下降趋势。这是多方面、大量工作的结果,最主要的成绩是党和政府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重要性认识的提高,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国的职业危害从原来的煤炭、冶金、化工、建筑等传统高发行业,已发展到计算机、汽车制造、医药、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超过1600万家企业,接触人群超过2亿,粗略估算每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达2000亿元,职业病危害行业面广人多,经济损失巨大,我国已是世界职业病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以上说明,数字是触目惊心的,当前我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在2008年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国务院批准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专司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彰显了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的信心和决心,为加强和改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针对我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形势的严峻现状,本文立足于国内外相关研究和主要成果,采用文献研究、比较研究、实证研究和借鉴研究等研究方法,指出我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中各级政府和部门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认识不足,职业危害监管工作的体制尚未完全理顺,职业危害监管机构不健全,缺乏执法专业技术服务条件和机构,政府在农民工职业安全培训中的责任等存在的问题,从责任政府理论的视角,对我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中政府责任缺失进行了分析和探讨,通过对存在的问题的阐述,分析其成因,继而提出相应的对策。得出的结论是:树立政府是职业安全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思想,实行全过程的职业安全生产监管,加大职业安全研究的政府投入,把好劳动者的上岗准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