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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为我国的基本方略后,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同志在纪念现行宪法颁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也提出法治中国建设新目标,随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新的战略部署,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吹响了新的前进号角。回顾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不难发现,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几乎是在一片荒地上重新开拓与逐步地建设、完善起来的。“三反”运动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发动的一场反贪污性质的群众性政治运动,在运动中创制了新中国首部惩贪法律。本文以“三反”运动为研究对象,着手于厘清运动中惩贪法律的创制过程,从中汲取宝贵经验和教训,试图当今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些许建议和思考。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是绪论,概括性的对文章选题的缘由、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与创新点进行说明。其余部分则分别着重于“三反”运动发生的历史背景、“三反”运动中惩贪法律的创制过程及话语权进行分析,最终在历史的衍变中进行思考。“三反”运动的成绩是值得肯定的,它成功的遏制了建国初期严重腐败现象的蔓延态势,有力地支援了抗美援朝战争,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增强了人们对共产党执政的信心,并在运动中进行了法制的创建。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三反”运动中法律的创制不可避免地打上时代的烙印,存在一定的历史局限性。首先,在斗争形式上,沿用了在革命战争时期惯用的大规模群众运动,挤压了法治空间,助长了人民群众轻视法制的心理。其次,由于法规制度的不健全,运动中以党的政策为主要指导方针,造成政策替代法律,法律和政策混用的乱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民主法制的建设进程。第三,20世纪50年代,党内民主集中制不够健全,领袖个人威权凌驾于集体领导之上,人治模式的政治体制和领导体制致使运动过程中出现“权大于法”现象,严重践踏了民主集中制。本文对“三反”运动惩贪法律的创制过程进行总体考察分析,认为在当下法治中国的建设中,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民主集中制,是历史带给我们的经验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