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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08年到2010年对北京社会团体的抽样调查为基础,本文试图分析北京市社会团体自主性的现状。本文从成立动力、领导人来源和资金来源三个制度性维度来观察社团自主性。统计发现,社团越来越多地受到社会力量推动,同时也出现了政府与社会合作建立社团的趋势。但在重要的政经领域内,政府仍然占据主导地位。约三分之二的社团,其领导人来源于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即使自发成立的社团,也有一半的领导人来自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成立动力与领导人来源显著相关,但是资金来源与前两个维度都不相关。由于没有独立财权,或由于已成空壳,有一部分社团没有任何资金来源。具有资金来源的社团则可划分为政府拨款型、会费型、服务型和复合型四种。
本文区分出两种具有本质差别的典型社会团体,嵌入型社团与民办型社团。这两类社团与主管单位的关系有显著差异,但在过去十年中,两类中都有一半以上的比例认为自己与政府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两类社团的自主意识都比较低,它们更倾向于在物质赞助和权威来源上依赖政府。但也存在矛盾,一部分社团的自我定位偏向于特定群体的利益表达,而政府却希望社团充当辅助性的治理工具。
嵌入型社团主要作为政府的治理工具而存在,其目的在于重建政府对于社会领域的控制和对于资源的分配能力;民办型社团则由社会力量主导,需要与政府保持合作关系,以争取生存空间。嵌入型社团与民办型社团的自主性具有不同的内在张力。前者的困境是,它们既依靠政府获得权威来源与赞助,这又可能推动它们寻求独立于政府的自主性。后者的困境则是,当它们追求自主利益与自主权力时,则可能与政府产生权力和利益上的直接竞争关系,这使得它们的自主性成为被控制的目标。这两种内在张力的根源都在于,社会团体作为社会利益表达工具与作为政府治理工具之间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