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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例外是专利防御战略中的重要一环,完善的专利侵权例外将会起到调和专利权人的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作用,在保护专利权的基础上,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因此,各国在制定完善的专利保护制度的同时,又都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专利权进行了限制,这种限制是为了有效平衡各方的利益,以最终实现专利法促进社会创新能力与国家产业发展的立法精神。但是,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的现状以及立法理念等方面的不同,不同的国家对于专利侵权例外的类型以及每个类型下具体含义的理解却并不相同,其中日本、美国、德国、英国等专利大国的规定最具有典型性。综合来说,在世界范围内,主要存在权利穷竭、先用权、科学研究与试验、临时过境、私人非商业性的使用、专利申请之时国内已有之物、医生等开处方时的配制方法和配制物品几种专利侵权例外类型。各国对专利侵权例外的规定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其中的相同点反映了国际的通行做法和趋势,其中的不同点则体现了不同国家根据自己的国情所制定的不同专利政策。中国正处于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背景下,专利法的第三次修改也正在进行中,因此对于专利侵权例外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理论分析、案例分析以及比较法的研究发现,中国目前的专利侵权例外在类型上不够全面,在具体内容和条件上限制严格,不符合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的现状,中国应该以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并综合考虑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行业发展水平、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等各方面的因素,对专利侵权例外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