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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加快,社会发展的协调性逐渐下降,各类公共危机事件的频发对我国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对我国地方政府较为薄弱的公共危机应急管理的能力提出了极其严峻的挑战,高效的公共危机管理是维护国家稳定、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之所需。在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面临挑战的前提下如何进一步的提升危机管理水平,从而最大限度的预防危机、缩减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保障公共安全,是我国地方政府现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本文结合公共危机管理的基本理论,首先,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资料运用文献分析法对我国地方政府的危机管理的发展过程、发展现况进行了分析阐述,得出现阶段地方政府危机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危机的预防和预警不到位、地方政府应对危机的快速反应缺失、社会参与度不高、危机善后薄弱、危机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度建设不健全。其次,在此基础上选取8.2昆山工厂金属粉尘爆炸事故、8.12天津滨海新区特大危化品爆炸事故和6.1“东方之星”旅游客船倾覆事件三个案例并结合公共危机的概念和特征以及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危机管理领域的现状对案例的代表性和典型性进行论证,通过案例分析法和多学科交叉分析法对这三个典型案例从多个角度全面的综合探讨分析进而得出我国地方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所面临的挑战:危机的预防、预警失效、地方政府应对危机的快速反应缺失,应急专业化程度不高、危机善后处置薄弱,追责力度不够、公共危机管理的相关法治建设滞后、不健全。再通过分析归纳美国、俄罗斯、日本等发达国家危机管理的特点,得出值得我国借鉴的启示:增强公众危机意识的宣传教育,完善危机的预警、加快制定紧急状态立法、加快公共危机应急专门机构的建立。最后,结合前文所述的现阶段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现状、所面临的挑战以及发达国家的经验借鉴,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的对策建议:在危机发生前的预防、预警阶段要对于公共危机以预防为先,改变“重治轻防”的策略、健全和优化公共危机预警、聚焦应急文化建设;在危机发生时的反应、应对和救援阶段要提升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的反应速度和协调能力、加强危机管理的专业化建设、加强危机信息和资源的整合、政府积极引导,扶持社会应急机构的发展、强调多方合作;在危机发生后的善后和追责阶段要致力于完善危机的善后、加强问责以提升追责力度。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危机管理相关的法制法规建设,为危机管理提供健全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