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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的投资行为一直是一个颇受关注的问题,一方面是重复和低效率投资受到“十二五”规划的明令禁止,另一方面是大量有投资需求的非国有企业的资金困难;一方面是企业如火如荼的海外投资并购,另一方面是国内产业结构亟待升级改造。在次背景下宏观调控也往往陷入两难的困境,本文试图以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视角探讨这类问题存在的产权制度背景。本文基于我国上市公司市场化进程中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配格局和衍生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的背景,将公司治理的主要决策者—大股东和高级管理层的控制权水平为切入点,沿着“控制权—自由现金流—投资行为”的分析思路,设计多维度指标综合衡量大股东和管理层的控制权水平,并将大股东和高级管理层的投资行为置于同一分析框架下,通过构建大股东控制权和管理层控制权对投资规模、资本投向和投资效率影响的模型,检验“自由现金流量假说”和“代理成本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性。本文对2008-2010年间735个我国制造类上市公司样本的研究发现,企业现金再投资水平与大股东和高级管理层的控制权水平显著正相关,即存在大股东和高级管理层出于自利动机而利用或干预企业自由现金流水平扩大投资规模的可能。此外,本文也发现了大股东和管理层合谋的投资行为,可见大股东对管理层见的监督制约力量薄弱。在资本投向上,大股东和管理层都有在利用自由现金扩大长期经营资产投资规模、控制金融资产投资规模的动机;大股东和高级管理层与股权投资规模负相关,存在管理层出于“壕沟防御”和大股东降低控制层级而规避股权投资的可能。在投资效率上,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同时存在。60%的制造类上市公司由于投资不足导致了非效率投资,企业的投资不足并不是由于治理机制而是融资约束引起的;然而过度投资的程度更高且导致的投资效率低下确是由于代理问题引起的,即大股东和管理层控制权水平越大,企业投资效率越低。根据上市分析可以发现,过不投资和投资不足并存的局面下,我国制造类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决策者—大股东和高级管理层存在利用其在投资决策中的控制权力有影响企业资本投资和投资规模,从而导致低效率投资。规范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分配和监督方式是今后完善企业治理机制应考虑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