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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之为“社会第三部门”的非营利组织,在西方的发展已经较为成熟,而在我国的发展却仍处于初级阶段。我国非营利组织在组织结构、财政状况、人员构成、职能作用等方面还很不完善,具有独特的“官民二重性”。通过分析,不难看出: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二者的合作关系是一种典型的从属性合作关系。 作为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典型——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其推出的品牌公益事业——“希望工程”已家喻户晓。本文试图通过对希望工程品牌战略、发展战略、筹资战略、形象战略、创新战略等五个方面的成功实践分析阐明:在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道路上,政府发挥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由于自主权受到限制、管理监督的缺失、组织体系不完整等方面的原因,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同样也受到来自政府的巨大制约。 如何控制各种制约力量,充分发挥我国政府对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积极作用?对此,本文提出了五条政策性建议:一是在组织属性方面,政府要进一步转换角色,转变职能,充分发挥非营利组织的“民间性”、“公共性”,使其在公共事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二是在法律法规方面,政府应尽快以法律的形式明确非营利组织的地位,出台一系列鼓励支持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三是在补贴拨款方面,政府应提供更大力度的支持,通过政府采购或政府委托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式来提供这部分公共资金;四是在税收政策方面,政府应加快非营利组织税收工作制度化,明确减免条件、减免范围;五是在责任监督方面,政府应采取行政监督、舆论监督、行业监督等有效措施,加强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