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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宪制上,18、19世纪的不列颠以议会主权为根本原则,同时它又是一个海权国家。1707年英格兰与苏格兰的议会联合标志着统一的不列颠国家形态的出现,这点对于海权国家尤为重要。因此,议会主权原则以及1707年英格兰与苏格兰议会联合是“自由帝国”的两大基石。戴雪的《英宪精义》深刻地揭橥了议会主权原则。其生平最后一本著作《思索英格兰与苏格兰的联合》论述的是1707年英格兰与苏格兰的议会联合。戴雪的宪法思想对于理解议会主权原则以及1707年英格兰与苏格兰议会联合具有启发意义。本文立基对戴雪宪法思想的理解,试图阐述议会主权原则及其同英格兰与苏格兰议会联合的内在关系。本文旨在从一个侧面加深对英国宪法及其原则的研究。在第一部分“导论与综述”中,作者从公民自由与帝国权力之间的张力切入,进而本文主题。综述简要介绍了英语世界以及中文学界对议会联合的研究状况。第二部分对议会主权原则的理论进行了梳理;论述了戴雪从自由叙事与帝国叙事这两个方面对这一原则的独特阐述;梳理了他对1707年英格兰与苏格兰议会联合的探讨。第三部分简要论述了1603年英格兰与苏格兰王室联合之前,两国王国之间的关系。第四部分论述了1603年王室联合以来,不列颠岛围绕着主权属于国王还是议会而发生的革命与宪制变迁;以及在此过程中两国发生的三次不成功的联合。第五部分论述了随着光荣革命的成功,议会主权原则在英格兰与苏格兰得以实现。然而,议会主权原则在两国的实现,反而造成了两国之间在经贸、政治上发生了重大的危机。为了解决这些危机,也为了避免议会主权的宪政原则免遭法国绝对主义政权的危害,英格兰与苏格兰的议会联合是摆在英格兰与苏格兰辉格党政治家面前唯一的选择。1707年联合法案在两国议会获得通过,英格兰与苏格兰的议会联合宣告完成。尾论部分简要地总结了全文的观点。议会主权原则在两国的确立为英格兰与苏格兰的议会联合提供了必备的前提条件;议会联合的成功保障了议会主权的宪法原则在不列颠长久、稳固地确立起来,成为英国宪法的一项根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