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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组织是农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自治的产生与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推动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和构建乡村和谐社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最基层的政权,是与村民自治组织接触最为直接和密切的一级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组织之间是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但是在村民自治的实际运行中,由于多种因素,尤其是乡镇政府行政体制的弊端,造成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阻碍了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不断推进和完善。从我国的政治传统和现实情况来看,政府要对村民自治的发展承担更多的责任。村民自治的完善和发展,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推动。所以,在当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主题下,研究和探索村民自治的发展动力与乡镇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探讨二者如何形成良性互动,协调统筹发展,意义非常深远!探讨村民自治和乡镇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关系,促进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发挥政府在完善村民自治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是一个令人深思的话题。村民自治的发展,服务型乡镇政府的创建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坚强根基。所以笔者将文章的预期目标定义为:以村民自治这一个民主制度为出发点,探讨村民自治与乡镇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互动关系。从村民自治的发展中发现乡镇政府体制上存在的问题,从政府体制改革视角探讨促进村民自治的发展,为追求“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找到现实可行的对策,良好的乡村治理模式。本文首先较详细地归纳分析了目前国内外对此问题的研究,是此文的文献基础。接着系统分析了村民自治与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关系,关系分析需建立在对研究对象充分理解之上,从各自运行状况中寻找其交点。在这一部分文章充分介绍了村民自治制度的理论基础,包括村民自治制度的概念鉴定、其存在的合理性、其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的现实意义、村民自治中主要权力主体,然后充分研究了乡镇行政体制的现状和问题,最后结合前面分析详细阐释村民自治与乡镇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互动关系:乡镇政府行政体制改革能推动村民自治进一步健康发展,村民自治的健全和完善有助于乡镇政府行政体制的变革,提出乡镇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必要性。这一部分笔者运用到经济学和政治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阐述村民自治存在的合理性,例如运用了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和政治学民主理论说明我国实行村民自治的意义及其发展趋势。在前面理论分析的基础之上,文章又研究了现行乡镇政府行政体制对村民自治发展的障碍及原因分析。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障碍有其自身的问题,但更为重要的原因是乡镇基层政府种种不合理的干涉行为,种种不合理的行为是乡镇政府自身的问题,更是整个行政体制的问题,是制度的问题。该部分详细阐述了乡镇政府在村民自治发展中带来的种种障碍,并从体制的视角进行了成因分析,进一步提出了乡镇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迫切性,没有乡镇政府行政体制的有效改革,就没有村民自治制度的良性发展。最后第四部分,也是整个文章的重要部分,提出要进行乡镇行政体制改革与创新,促进村民自治发展——现代国家的发展要求决定了村民自治的发展方向,也决定了乡镇政府的改革和发展方向。二者看似两个目标,实则一个目标,即要构建一个政府行政管理和群众自治和谐互动的机制,建立先进而完善的乡村治理模式。该章运用微观与宏观研究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基于村民自治这一点,提出了现阶段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并探讨未来乡镇改革发展的方向和创新途径。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与对策,主要包括:改革基层政权压力型行政体制和考核机制;加强法制建设,使制度供给规范化;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促进村民自治健康发展。乡村治理模式创新途径主要从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工作方式创新四个方面进行了探讨。全文以村民自治为出发点,乡镇政府体制改革为重点。村民自治为制度背景,乡镇政府体制改革为必然趋势,二者殊途同归,旨在实现政府的行政管理与自治组织良性互动,构建乡村完善的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