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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活动中有关的诉讼文书送交给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是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一种行为。送达是民事诉讼活动中最基本和必不可少的环节,其重要性不证自明。依据法律规定,相关的诉讼文书一旦被送达,就产生了无论是实体方面还是程序方面的效力。但是长久以来,由于受到多种原因的影响,“送达难”问题异常凸出。特别是一些基层法院,“送达难”问题和“执行难”问题并称为民事诉讼活动中的两大顽疾,难以根治。在当前的社会大背景下,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民矛盾的不断加剧,民事案件审判数量显现出激增的态势,案情也较为复杂,而出现在送达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除了送达制度自身的上层设置以外,更多的是在审判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送达不能和送达不利,这些矛盾和问题制约和阻碍了其他民事审判活动的顺利开展。合法、规范的送达是实现法律公正、提高审判效率的必要前提,是当事人感受审判过程公平和正义的一面镜子。但是从目前来讲,无论是从立法界还是实务界,均对“送达难”问题缺乏足够的认识,难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和方案。论文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从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送达难”的问题着手,从理论到实践进行梳理,明确“送达难”问题的现状和表现,分析“送达难”问题的成因,通过对送达过程当中存在的送达不能和送达不力问题进行阐述和分析,重点分析审判实践当中广泛用到的如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送达方式,分析其各自的特点,了解几种常用送达方式送达难的现状,从各自面临的不同困难,多视角的进行反思,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研究和解决方案,从而完善现行的送达制度,解决由此问题引发的一系列“送达难”难题,以此实现民事诉讼程序中“公正”和“效率”的有机统一,保障民事诉讼活动能够依法、高效、有序地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