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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16年以来,共享单车开始在国内兴起,特别是在大城市的主要交通路段与大学校园出现颜色各异的共享单车。共享单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代步工具,将单车租赁行业与互联网紧密联系起来,共享单车的特征是运用手机互联网即开即行,方便快捷。共享单车提高了单车的利用率,充分利用了社会资源,解决了大城市“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这一实际问题。但是共享单车属于新兴事物,对共享单车投放量缺乏法律规制监管,导致共享单车企业对单车投放量有过高的支配权,共享单车市场存在投放分配不合理的情形。共享单车市场投放量的法律规制成为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本文运用比较研究、规范研究、实证研究等方法研究共享单车市场投放量的法律规制问题。全文除了引言与结语外,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共享单车市场投放量法律规制概述。该部分对共享单车投放量这一概念进行界定,从共享单车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为租赁合同关系入手,分析在某一区域内共享单车投放量不足这一现象的违约属性,以及我国共享单车市场投放量法律规制的现状。第二部分是我国共享单车市场投放量减少的情形与原因。首先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分析共享单车投放量减少的情形,进而分析造成共享单车市场投放量减少的原因。其原因在于共享单车企业处于盈利方面以及企业策略性区域偏重投放导致了部分地区单车投放量明显不足,以及政府因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多次叫停共享单车投放,另外共享单车一经上市便面临着因单车人为损毁严重、用户逃票现象较多而导致的运营困难,利润微薄甚至亏损导致共享单车企业无力增加投放。第三部分为国外共享单车市场投放量法律规制的经验借鉴。该部分从欧盟、英国、美国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共享单车在国外出现较早,管理措施相对成熟。国外对于共享单车持鼓励态度,不仅给予优厚的财政补贴,对于故意损毁和私占共享单车的行为予以法律制裁,在资金方面予以支持保证其投放量,还大力兴建单车专用车道及配套设施,从而解决了乱停乱放问题。之后对国外的经验予以归纳总结,分别包括企业、政府、个人三个方面内容。第四部分是对共享单车市场投放量法律规制的建议,它是全文的核心内容。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需要规范共享单车市场的法律制度设立,这就需要企业、政府、消费者三方的共同努力遵守。在企业方面,应合理科学配比市场投放量、通过系统化管理保证共享单车投放量、通过行业协会规制合理调节共享单车投放量;在政府方面,构建保护分享单车投放的法律制度、利用政策扶持保证共享单车市场投放量、建设城市共享单车配套基础设施;个人方面,遵守契约精神,诚实守信支付租金并且应爱护共享单车。建议从三方面构建良好的共享单车经济发展环境,确保单车投放量满足消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