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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13个粮食主产区粮食总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76%,保障粮食主产区粮食产量稳定发展对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意义重大。粮食主产区拥有大量耕地,对部分二三产业用地产生了挤出作用,因而对粮食主产区经济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长此以往将有损主产区种粮积极性、威胁粮食生产安全。现有利益补偿政策对粮食主产区产生了一定积极作用,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分析粮食主产区的现状,分析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必要性,测算出针对粮食主产区政府与农户层面的利益补偿额度,完善对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政策,显得十分必要。第一章节是本文导言部分,论述了本文的问题产生、写作背景、对该问题的相关文献研究、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创新点等问题。第二章节是理论部分。对本文运用到的理论依据进行阐述,对全文涉及到的几个概念进行详细界定。从第三章起,便是本文的核心内容。第三章从粮食生产与经济发展方面对本文的研究案例——河南省进行梳理。明确河南省粮食大省、财政穷省的现状。第四章对粮食主产区省层面进行利益补偿的依据进行分析。文中以河南省为例,首先从土地需求与供给矛盾角度明确粮食耕作土地对二、三产业用地存在挤出作用;然后分析粮食主产区耕地的机会成本,明确主产区存在利益损失,为制定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提供依据。第五章运用倾向性评分倍差法,确保评估不受选择性偏差影响,实证分析了河南省进入主产区对经济造成的损失额度,从而保证结果更可靠。河南省2014年实际GDP仅为应得GDP的78.51%,由于承担主产区的责任而损失的地区生产总值为9645.46亿。按照河南省GDP对当地财政收入的转化率7.77%计算,河南省2014年损失的财政收入为749.45亿元,这部分即是要补偿的部分。第六章分析了对农户层面进行利益补偿的依据。研究表明,农户的收入水平受到影响,农户种粮积极性并不高。为讨论个体需求因素对种粮积极性的影响,本章运用多层多项Logit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得出“影响不同种粮积极性农户的因素也不相同”的结论。第七章对农户层面的利益补偿额度进行测算。从弥补机会成本、提高种粮积极性角度讨论农民的利益补偿额度,每亩的补贴总额度应该达到179.5元,才能保障农民种粮积极性。第八章是对现有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分析。积极作用:缓解产粮大县部分财政压力;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存在问题:缺乏省级层面的利益补偿政策;大规模耕作农户群体对补贴政策满意度整体较低;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满意度最低、执行力差;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的作用性较差;利益补偿额度较低;资金来源范围狭窄。第九章是利益补偿机制的完善。设立粮食跨区指标交易模式,把粮食主销区纳入利益补偿资金供给方。增加对粮食主产区省层面的利益补偿资金,使补偿总额与本省财政损失相等。从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角度提高粮食补贴总额。运用政策手段辅助对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第十章为结论与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