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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以来,中国的经济增速逐渐放缓,GDP增长率持续下降,在2018年,GDP增长率已经降低至6.6%。几乎与此同时,中国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试图通过相关政策激励创新来促进经济增长。然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必然离不开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开放后,中国逐渐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一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2014年中国启动了专利法的第四次修改准备工作;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也在不断地加强。2014年中国决定在北京、上海和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总体上,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逐渐加强。那么,当前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是否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适应?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是否促进了中国的技术创新?在此背景下,本文将基于GP指数,科学地测算中国各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并在此基础上,考察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企业创新产出和创新效率的影响。在研究内容上,本文基于Romer(1990)提出的内生增长模型,并参考易先忠等(2007)将知识产权保护引入研发部门的创新活动,在国内同时存在自主创新和模仿创新的背景下,建立相应的理论模型来深入考察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创新产出和创新效率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命题。其次,利用相关的数据,本文分析了当前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以及中国国家层面、地区层面和行业层面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的特征事实。再次,参考Ginarte和Park(1997)和国内学者的相关文献,本文引入知识产权执法,科学地测算了中国各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接下来,采用2011-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数据,本文实证分析了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制造业企业创新产出的总体效应以及此效应的行业异质性,并进一步考察了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创新产出可能存在的非线性影响关系,包括倒U型关系和门限效应等。此外,本文分别采用随机前沿模型中的技术无效率项和研发TFP来衡量企业的创新效率,并分别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最后是结论和政策建议,总结本文的主要结论,并根据本文的结论,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第一,总体而言,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越高,中国制造业企业的创新产出越高。采用不同的衡量指标,不同的估计方法,以及考虑了可能的企业层面遗漏变量问题后,实证结果依然是稳健的。按照行业技术水平的差异,进行分样本回归后发现:对于高技术行业中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创新产出有着更强的促进作用。文章进一步考察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创新产出的非线性影响,包括倒U型关系检验、划分知识产权保护区间非线性关系检验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门限效应检验。综合三种检验结果,本文发现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其对企业创新产出的促进作用会逐渐减小。但是这一非线性影响关系并不稳健:当以专利申请量来衡量创新产出时,存在着上述规律;而当以新产品销售收入来衡量创新产出时,却不会呈现出这种非线性关系。第二,知识产权保护会对企业的创新效率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无论是随机前沿模型的回归结果,还是基于研发TFP的回归结果均支持了这一结论。在运用随机前沿模型来考察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时,文章发现专利数据并不适用于随机前沿模型,而新产品数据则是适用的。采用不同的衡量指标,不同的估计方法,考虑可能的企业层面的遗漏变量问题后,实证结果依然是稳健的。当采用研发TFP来衡量企业的创新效率进而考察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时,文章发现专利申请量数据和新产品销售收入数据均支持了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创新效率的正向影响的结论。按照行业技术水平的差异,进行分样本回归后发现:高技术行业中的企业创新效率对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敏感。此外加入可能的遗漏变量和分位数回归等稳健性检验也证实了基本结论的稳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