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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物流是世纪之交世界经济领域的重要变革,也是21世纪我国经济领域的重要动向,对于推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我国物流业已从起步期进入发展期,但发展仍然十分缓慢,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物流服务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缺乏一个恰当的管理机构——契约来对双方的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基于此,在供需之间建立一个“双赢”、“共赢”的交易机制就成为本研究的中心任务。本文首先从第三方物流概念辨析开始,分析了第三方物流供需间关系的三个性质:长期性、互惠性和契约性。这三个性质制约和决定着交易双方所采取的交易行为,是建立恰当交易机制的首要前提。其次,分析了影响契约设计的资产、信息、交易以及契约人行为特征等因素以及它们的作用原理,提出要在第三方物流供需之间建立一个具有识别选择功能的、自执行的并具有时期调整机制的契约关系。再次,对第三方物流的经济性质、经济效应及其企业边界进行简要的分析,补充说明契约设计的前提性条件。最后,应用比较静态分析法、博弈论等微观经济学方法对目标契约进行分析设计。先分析了在充分且对称信息条件下,第三方物流供需双方可能遇到的市场状况及在不同状况下各自的具体策略,描述了双方可能的对局形势和博弈均衡,然后分别分析了以一方为中心、另一方拥有私人信息条件下一方自己最优的契约,最后是对两个最优契约的协调和对协调后契约的多期动态调整机制进行描述性说明,从而,建立起一个具有识别选择功能的、自执行的并具有时期调整机制的契约关系。研究结论还表明,如果第三方物流供需双方能在此机制下各专其能、自我履行契约义务,不仅能够实现在分工基础之上的“双赢”关系,而且还很可能实现在合作基础之上的“共赢”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