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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当事人收集证据在民事诉讼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入手界定了当事人证据收集制度的内涵和外延。通过进一步分析了当事人证据收集制度和证明权、民事诉讼模式和证明责任的内在联系,揭示了构建合理的当事人证据收集制度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对该制度进行了公正和效益的价值分析。同时考察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当事人证据收集制度以便挖掘出我国可以借鉴之处,在此基础上反思我国现有的当事人证据收集制度的不足和缺陷及其成因。最后笔者分别从程序保障、对法院在当事人收集证据制度中的正确角色定位和强化当事人调查取证能力三个方面对如何完善我国的当事人证据收集制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不成熟的构想。全文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前言从我国的当事人证据收集制度在立法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的切入,说明研究我国当事人证据收集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一章首先对当事人证据收集制度作了简要介绍,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其与证明权、民事诉讼模式和证明责任的内在联系,指出当事人证据收集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了证明权的行使,构建科学、合理的当事人证据收集制度是实行辩论主义和落实证明责任的首要条件,否则这三者将成为“空中楼阁”。第二章分析了我国当事人证据收集制度的价值诉求。指出公正和效益应是构建我国当事人证据收集制度的的基本价值目标。公正和效益缺一不可,以公正为主,兼顾效益应是构建我国当事人证据收集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其中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者不可偏废,只有两方面的内容完美结合起来才达到公正的一般要求。第三章通过对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当事人取证制度的一般考察,并且分析了两大法系当事人取证制度的融合趋势,指出对我国有借鉴意义的部分,以便结合我国的国情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当事人证据收集制度。第四章通过对我国当事人证据收集制度立法进行介绍后,结合域外国家的一些成熟理论和实践,较为详细地分析了我国当前的当事人证据收集制度立法规定中存在的不足及其导致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第五章完善我国当事人证据收集制度的构想。笔者从当事人收集证据的程序保障和如何更有效的发挥法院在当事人收集证据活动中作用以及强化当事人的调查取证能力三个方面提出建构我国当事人证据收集制度的构想。以保障我国民事审判方式乃至民事诉讼体制和制度的改革的顺利进行。结语认为,书面的制度设置要在实践中落实必须依赖于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而其中人的因素是关键。如提高公民特别是官员的法律素质和增强法制观念,转变诉讼观念等。并进一步点明了本文的写作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