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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集群内的企业间关系大体可分为纵向的合作关系和横向的竞争关系两种。合作关系通常存在于这样一种集群,他可能包含数条相互关联的产业链,链条上的所有企业以及链外的辅助型组织共同为最终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进行合作,最终产品的价值实现是所有企业、组织分工协作的结果。因此,较长的产业链、较充分的分工和较大的市场规模(或生产规模)是这种集群形成的根本原因。竞争关系则是另外一种景象。在这里,不同的企业具有极为类似的生产过程,所有企业共享一个最终产品市场。企业间少有合作,更多地是为了争夺市场份额而相互模仿、取长补短、甚至创新求变。这些企业“扎堆”于一地,主要是由于自然资源,或历史传统,或某种偶然性使然。在名声鹊起之后,吸引更多的企业和辅助组织,甚至服务型组织向其集聚。从集群发展的历史看,纵向集群的出现要晚于横向集群,这主要是由于前者受到规模和分工的制约。后者的出现基本不受单个企业生产规模和分工的影响。由于生产同质的产品,生产组织间在技术、工艺、人员、外购件、设备、市场等方面具有共性,能充分享受地理靠近带来的便利。
然而,在产业链短,分工、规模均缺乏的农业中,首先呈现集聚形态的反倒是纵向集群,如美国加州的葡萄酒产业集群、荷兰的花卉产业集群、丹麦的养猪产业集群等。即便是横向集群也是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才逐步形成的,如我国山东寿光蔬菜产业集群、宁夏马铃薯产业集群等。农业产业集群兼具横向集群和纵向集群的某些特征,是围绕某类(也可以是某种)产品的规模化产、销出现的企业和相关组织的集聚现象。他包含两个基本要素:一是产品同类或同种;二是规模化生产或销售。所以,在集群形成中,“规模”的作用是不同的,他是产业集群形成的充分条件,但对农业产业集群而言却是必要条件。
在对产业集群的分析当中,劳动分工的含义是指产品生产过程具有可分性。这在传统农业中似乎是不现实的。但是,通过对农业的考察,本文认为,尽管农产品生产过程不可分,但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生产过程包含的许多中间劳动却可以独立出来实现专业化分工与合作。中间劳动和中间产品一样,都是分工的结果;而分工又是规模化生产的产物。因此,规模经济理论和分工理论既是产业集群的基本理论,也是农业产业集群的基本理论,尽管农业和制造业(包括手工业)有着完全不同的业态。
本文以农业产业集群形成的理论分析为基础,认为,农业产业集群形成的关键是要首先解决规模化问题。不论是生产的规模化还是销售的规模化都是农业实现集群模式的必要条件。以此为基本前提,基于农业产业集群的国际经验和我国农业经济现状,本文认为农业产业集群的形成机制有市场推动和政府推动两种。市场推动的形成机制着重体现资源、传统文化、农业企业和农业中介组织对规模形成的影响和作用,换言之,在传统农业零散经营的现实中,各类市场因子如何推动农业的规模化发展并进而导致集聚的产生。政府推动下农业产业集群有两种实现途径:一是政府通过建设集配系统,把零散的农产品供应转变成分类分级的集中、稳定供应;二是政府对产业进行规划、引导,形成规模化生产和供应。
中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人们对政府作用的认识是十分微妙的。就农业产业集群形成中政府应发挥何种程度的作用,很多学者、政府官员观点不尽相同。本文结合农业生产的特征,在对资源配置中的政府作用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政府对农业生产活动的介入有助于形成稳定的农业生产格局,而规模化的、稳定的农产品供应正是农业产业集群形成的基本条件。对此,本文进一步从基础环境、制度环境、创业创新、管理思维、资源整合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以期对政府决策和区域经济体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