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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0日,国务院以国发[2014]29号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意见》第五条提出了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2014年12月中旬,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通常所说的“以房养老”。随着甘肃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正在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总量增多的同时伴随着老年人口占比增大,如何保障老年人口老有所养,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对甘肃省“以房养老”问题的研究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展开的。“以房养老”的创新之处在于突破了我国传统观念的束缚并且解决了保险资金出路狭窄和收益率较低的问题,并且是适应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养老模式。在外国“以房养老”的实践主要以向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的反向抵押贷款和现有房屋和养老地产置换的形式展开,现已被作为一种制度确定下来;我国在多地的“以房养老”试点处于起步阶段并且进展缓慢,其原因有观念,文化,经济,制度等方面的原因。本文以甘肃省开展“以房养老”的相关问题展开论述,并结合甘肃省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力求以房养老在甘肃全省的推广实施提供一些理论借鉴和实践指导。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对甘肃省兰州市采用问卷调查切实了解市民对“以房养老”的真实想法,进而更有针对性的开展应用性研究。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选题背景和意义以及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的阐述。第二部分是对以房养老相关概念的描述,包括内涵,理论依据,国内外的实践经验等。第三部分是利用问卷调查对甘肃省开展以房养老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研究,并得出甘肃省具备可行性的结论。第四部分是甘肃省开展“以房养老”遇到的风险和问题进行列举并找到相应的对策。第五部分是开展“以房养老”的对策建议,同时期望对甘肃全省的推广起到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