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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商标产品平行进口问题是当今世界知识产权领域和国际贸易领域的热点问题之一。商标产品平行进口引发的权益纠纷,交织着各种不同的利益冲突,这种冲突涉及面之广,不仅在国际条约中有关这方面的制度设计是空白,在多数国家的国内法上也是一大盲点。 目前,我国有关商标产品平行进口的纠纷比较少见,但自从亚洲金融危机后这类现象逐渐出现在我国贸易领域。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商标产品平行进口给我国带来的影响会越来越突出。我国至今为止还没有关于这方面的专门规定,因此,如何认定商标产品平行进口这一问题的性质,如何在实践中解决商标产品平行进口问题成为摆在学界、立法与司法部门面前的难题。 全文大约四万五千字,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商标产品平行进口的基础理论。笔者首先力图廓清商标产品平行进口的定义,分析了其广狭两种定义,并强调在本中论述的仅是狭义上的概念。为了使读者对此概念有更进一步的理解,笔者归纳出该现象的法律特征并对其进行了科学分类。接着,笔者对产生商标产品平行进口这一现象的原因进行总结,谈到了产生该现象的经济诱因、制度前提和背景条件。然后,笔者深入探讨了有关商标产品平行进口的传统理论和新兴理论,前者包括商标权利穷竭普遍性与地域性矛盾的理论和商标功能论,后者包括默示许可理论、进口权理论和国际贸易理论。最后,笔者谈到国际公约至今没有对这一有争议性的问题做出规定并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分别选取了几个有代表性的例子,向读者展示他们对待商标产品平行进口的态度。由此得出结论: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对待商标产品平行进口是绝对的禁止或者允许,或多或少都有例外。但一般看来,从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发达国家在对待这一问题时倾向于禁止,而发展中国家更倾向于允许一些。 第二部分,主要介绍欧盟有关商标产品平行进口的立法与实践。由于欧盟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建立欧盟单一大市场,在这个市场内实现货物、人员、资本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因此欧盟立法者在宪法性条约《罗马条约》的指引下,在欧盟商标《一号指令》中明确允许欧盟范围内商标产品的平行进口。由此,商标权利人一旦同意将商标产品投放欧盟市场,就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