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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自20世纪60年代兴起以来,逐渐呈上升趋势,目前已成为除婚姻外的一种男女两性共同居住的生活方式。非婚同居现象的背后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心理原因,其存在有现实合理性。从国外的法律规定看,对非婚同居的法律规制国外已由禁止、限制转向维护和保护,从单一调整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转向全面调整非婚同居关系上来。我国非婚同居的群体是一个绝对数量为数不少的群体,围绕非婚同居问题产生了一系列的法律纠纷。然而,目前我国法律对非婚同居的规定还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在司法实践中对非婚同居案件经常是参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法律对非婚同居的视而不见一方面使得非婚同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使得个人私下用暴力解决非婚同居纠纷的案件增多,破坏了社会秩序,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从法社会学的角度尝试对非婚同居现象的法律规制做一个全面的论述,以期对非婚同居进行法律规制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与建议。 论文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导言。主要探讨了非婚同居现象在国外及我国发展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根据相关的调查数据显示,非婚同居现象自20世纪60年代兴起以来数量逐年增长,并且有呈上升发展的趋势。因应这种发展态势,国外对非婚现象的法律调整已由禁止、限制转向维护和保护,从单一调整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转向全面调整非婚同居关系上来。我国围绕非婚同居产生的法律纠纷逐年增多,而新修订的《婚姻法》对非婚同居问题未做规定,立法的缺位造成司法实践上的困难及对当事人的不公平。在此基础上提出研究的问题,即法律要不要对非婚同居进行调整?法律能不能对非婚同居进行法律调整?法律如何对非婚同居进行调整? 第二部分为非婚同居概述,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在分析了众多学者对非婚同居概念的界定后,根据我国非婚同居的实际情况我将非婚同居重新界定为: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两性未依法履行婚姻登记手续而共同居住的结合体。其次,对非婚同居现象进行了解析,指出非婚同居现象具有现实合理性。从学理上看性个人主义(或者说是性权利主义)和道德无涉理论逐渐为人们所接受,给非婚同居者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从现实性来看,非婚同居现象背后有深刻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多方面的原因。再次分析了非婚同居的类型。按有无子女将非婚同居分为有子女的非婚同居和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