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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死刑核准权制度自汉代开始萌芽,到隋唐正式确立以来,已有两千年的历史。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它不是僵化凝固的,而是不断处于生动的变化之中。这其中既有内在的连续性,又有因时因事而异的可变性或转化性,形成了不同历史阶段的特殊风貌。这种变化上的多样性,来之于决定因素的多元化,使得死刑核准权总是在各种复杂因素的综合影响下作曲线运动。不过,在多样性中又有着基本的倾向,那就是死刑核准权由中央统一行使占主导地位,并代表了今后发展的大趋势。对此,本文以历史研究法为主、兼采用比较研究法和社会学研究法,从多侧面、多角度、多层次去研究、概括,力求反映全貌和历史的真相及趋势。 研究中国死刑核准权的目的,是为了正确认识死刑核准权如何在发展中不断地完善自己,以及它在社会变迁中发生变化的原因,进而把握死刑核准权发展的客观规律和趋势。本文共分三章对此进行了论述。 第一章对死刑核准权的制度进行了梳理。首先按照时间顺序,将死刑核准权纳入中国封建社会和中国近现代社会两大框架,然后以死刑核准权的行使主体为主线分别在各自的框架下,对死刑核准权制度在各个阶段的历史记载及运行特点进行了细致、全面的梳理。 第二章在前边已经掌握了大量、翔实的资料的基础上,试图对死刑核准权发展变化的原因进行深入的剖析,并进而探究死刑核准权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和趋势。死刑核准权的发展变化,虽然杂沓纷呈,但有规律可循。这一过程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