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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家庭农场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文件提出“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是农户家庭经营的升级版,它是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其实践进程被大大加快。但是家庭农场的发展却存在各种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家庭农场存在丰富的农业合约形式,采取了不同的治理结构,家庭农场呈现出复杂而多元的组织特征,使得家庭农场的内涵更加难以把握;第二,过于强调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传统农户的区别,而忽视二者之间的联系,在规模限制上,存在追求越大越好的倾向;第三,家庭农场发展迅速,但是实力较弱,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不牢,不少家庭农场存在合约不稳定问题;第四,家庭农场改变了农村社区的基本面貌和传统治理结构,造成社区内部社会资本的流失和社区机制的瓦解,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家庭农场可持续性发展。家庭农场实践中的各种问题都亟待学术界展开研究。针对家庭农场实践中的主要问题,本研究对家庭农场合约问题进行考察。家庭农场是对要素的重新组合,存在各种创新机制,即合约选择的不同形式。首先基于实地调研材料总结了家庭农场合约选择的不同类型,并从组织内部关系治理和组织外部关系治理两个维度对家庭农场合约稳定性进行了分析。本研究具体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1.梳理了家庭农场与小农经济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指出了家庭农场发展的历史起点。家庭农场发展是国家在四化同步的大目标下,进一步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家庭农场具有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等目标,具有区别于普通农户的制度特征,但其发展仍然受到现有农户分化的影响。农户分化的主要特征是不平衡性和半城镇化。因此在很长一段历史时间内,农业规模化经营都将与小农经济长期共存,这是家庭农场发展的历史起点。2.根据对111个家庭农场的问卷调查,总结了家庭农场的组织特征及其在促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上的意义。家庭农场组织内部要素组合更加均衡,特别是资本和企业家才能的注入,使得土地的价值得以提升。家庭农场销售渠道及市场信息的获得更加多元化,组织化水平得以提升。家庭农场主是风险偏好显著的农业经营者,在技术采用上更加追求质量管控型技术,改变了普通农户在农业经营中一直追求风险规避的传统形态,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附加值的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背景下,农业经营方式转变的重点在于农业资本化的程度加深,速度加快。因此,家庭农场发展不仅是农业生产力进步的产物,也体现了对更高农业生产力水平的追求。与此同时,家庭农场发展也会带来相应的生产关系的变革。而实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平衡,家庭农场可持续性发展才有现实基础。3.根据多地实地调研材料,总结了家庭农场合约选择的不同类型。家庭农场是要素合约综合体,土地和部分劳动力资源均需通过合约的形式从外部获得。家庭农场土地合约主要存在三种类型:一是家庭农场与农户之间的自发土地流转(市场机制I);二是村集体为中介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II);三是社区内部的依托于人情关系网络的非正式土地流转。这三种合约类型下,土地流转价格的形成机制不一样,家庭农场与农户的博弈关系也不一样。家庭农场雇佣合约存在五种类型:代管模式、企业模式、联合经营、分包模式、家庭模式。雇佣合约的关系属性处于情感性关系到制度化关系的连续谱上。其中,企业模式代表了最为制度化的关系,家庭模式则代表了最为情感化的关系。4.从威廉姆森治理结构与组织形式的分析范式出发,对家庭农场合约治理结构与组织绩效进行了分析。研究表明,家庭农场雇佣合约及其治理结构还比较初级,企业模式代表了最为正式的治理结构,而家庭模式则通过私人关系和不断地重新缔约形成一种信任关系,代表了非正式的治理结构。代管模式和分包模式偏向于正式治理结构,联合经营则偏向于非正式治理结构。在雇佣合约的五种类型中,联合经营实现了亩均产量最大化,而家庭模式实现了亩均利润最大化。5.基于交易成本的视角,通过对111家家庭农场的问卷调查,运用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分析了家庭农场合约稳定性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结果表明,有75.7%的家庭农场土地流转选择正式合约,56.8%的家庭农场劳动雇佣选择常工形式。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交易成本对家庭农场合约稳定性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土地流转方式、初始投资中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占比、土地流转期限和地权稳定性均对家庭农场选择正式土地流转合约产生显著影响。家庭劳动力投入农场比例、家庭农场土地规模、家庭农场主主要居住地以及家庭农场类型显著影响家庭农场劳动雇佣选择常工形式。6.通过对家庭农场发展背景下的农户生计问卷调查,分析了家庭农场不同资源获取机制下农户福利的不同。土地资源是家庭农场发展最为关键的资源。家庭农场可以通过市场机制也可以通过社区机制获取土地资源。研究表明,家庭农场三种不同资源获取机制下,农户的福利状态均较差。相对而言,市场机制I在农村劳动力市场化程度方面,给农户的福利最大;市场机制II在家庭经济收入方面带给农户的福利最大,而社区机制则在社会保障方面带给农户的福利最大。研究的主要启示是家庭农场发展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将是家庭农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考验。家庭农场促进了村庄内部资源的集中和农业收入的集中分配,但农户的福利并未因家庭农场的发展而表现为较好的状态,因此家庭农场的发展需要建立较好的利益分配机制、提升农户收入;同时也要社会保障制度等外部支持。7.通过比较拥有不同农业经营结构的两个村庄(大农场主导的村庄和农户主导的村庄)在资源利用方式、灌溉系统运作、社区自治与民主参与等方面的不同,总结家庭农场与社区福利的关系。家庭农场作为规模经营主体,对社区福利既有可能带来正面影响,也有可能带来负面影响,而这首先与家庭农场的规模有关。家庭农场的规模越大,农村社区福利越少。家庭农场规模越大,土地经营越为集中,社区阶层结构发生改变:贫弱阶层力量在上升、中间阶层逐步消解,农村社区被少数大农场所控制。农民家庭生计也发生改变,主要体现为作为农村主体的祖父母当家家庭将面临生计的重新安排,缺乏人力资本的这些农民面临就业上的困境和生活心理上的重大考验。家庭农场与社区福利的关系其次还与家庭农场在调动社区社会资本上的能力有关。家庭农场具有社区内部的原生性社会关系,有助于其构建与农户的合作关系,促进地方公共品的有效供给。本研究在研究视角、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上都有一定程度的创新。研究视角上,从交易成本与组织社会学视角分别考察其内部关系治理与外部关系治理。研究内容上,既关注了家庭农场的交易特征与经济行为,也关注了家庭农场的社区角色与社会影响。研究方法上,采用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实证材料归纳总结家庭农场合约类型,也通过调查数据检验合约稳定性影响因素及农户福利状况。但是,本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缺乏家庭农场组织绩效的定量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