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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80年代预付式消费方式在我国出现,自那之后的二十年多年时间里,这种消费方式极速发展。直到二十一世纪的前十年结束才出现对预付式消费进行较为全面规制的法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作为预付式消费的一种,一方面得到了立法者的重视。但相关法规数量仍然较少,且多以维护市场秩序和预防经济犯罪为首要目的。另一方面,在社会生活中,单用途卡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报道屡见报端。在学术界,有学者研究封闭式预付卡的监管制度,有学者提出保护我国预付式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建议。但是很少有针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研究。本文将研究范围圈定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内,运用文献研究、实地观察、经验总结的方法对该题进行了针对性研究。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总结了日前学界的研究成果,论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的意义不仅在于保护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者的权利,还有助于形成我国整个预付式消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第二部分结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历史起源和我国立法,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界定为商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发行的具有余额记载功能的凭证。在此基础上结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特征及其交易模式,分析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中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指出该消费法律关系的持续性和长期性正是其与一般的消费法律关系的最大区别,该特性增大了消费者权益受损的风险。第三、四、五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第三部分是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者的权利的研究。通过文献研究的方法并结合前文的研究成果,得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者权利不仅仅具有民事权利的性质,还具有基本人权的性质的结论。在此基础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的每个阶段,消费者具有哪些主要的权利也被一一列举分析。在这个分析过程中可以发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退卡权较为重要和特殊,因此只对这三个权利的理论基础进行了探讨。第四部分对上述三个权利在目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实践中的状况进行了总结,并将信息不对称、经营者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和相关法律制度的确实认定为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的主要原因。第五部分结合消费者增权理论、国内外相关学说及立法,建议通过扩充发卡企业备案制度的内容、建立消费者撤回制度、退卡制度、完善资金存管制度等方法为消费者增权,以实现保护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者权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