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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业现在已经成为全国上下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如何保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又能使广大人民都能实现居者有其屋,在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下制订房地产公共政策这既是实践中重大的现实问题,又是需要深入研究的理论问题。
本文试图从宏观上探讨中国房地产业特殊性、微观上调研徐州这种较有典型意义的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基础上,运用公共管理学与政策科学的理论方法分析研究中国房地产业特殊的政策。分析中央政府房地产宏观政策和地方政府政策对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影响及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本文认为中国城市房地产具有两重性,既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又是特殊的社会保障品;政府既要在房地产市场间接的引入市场机制,又必须在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共利益。房地产领域是中国社会诸多矛盾的聚焦点,这就是中国城市房地产的特殊性。
针对一些城市房价过高、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突出、市场管理比较混乱、投资增长过快等问题,2003年以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文件对房地产业实行宏观调控。本文通过全面深入的探讨,进一步引起社会各方对房地产市场运行中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关注,引发政府部门对政策实施后的效果和事实进行评估,并对进一步修订相应的政策法规,调整相关的政策手段提出建议。论文采用“评估研究法”与“实证分析方法”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公共管理、公共政策等方面的有关理论,通过个案剖析,对问题进行分析和证明,借鉴国内外行之有效的房地产政策调控手段、管理方法,提高所采取对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本文认为只有在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下,根据中国城市房地产的特殊性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特殊的房地产业问题。本文认为利用市场型和保障型两条腿同时走路,构建住房二元结构机制是解决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本文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建议: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政绩观,实行地方行政首长问责制,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加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和范围,完善税收、信贷政策措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