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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市场蓬勃发展,业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新兴证券市场,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不竭的资本动力。与此同时,证券市场监管也逐渐发展成熟,在国务院授权下,中国证监会负责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的监督和管理。然而在2008年,一场次贷危机席卷了世界各主要金融市场,危机过后,各国开始呼吁政府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可是,证券市场监管是基于何种经济理论而产生的?普遍存在于证券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又如何影响了政府证券市场监管?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该如何优化证券市场监管?正是这些问题,激发出我浓厚的兴趣,在借鉴国内外有关证券市场监管的理论专著和文章的基础上,我开始写作这篇论文。本文主要运用信息经济学和政府监管两方面的理论工具,通过建立证券市场各参与主体的行为模式和收益函数,推导出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政府证券市场监管均衡。在回顾和反思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简要历程后,提出一些建议以改善信息不对称下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本文主要有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证券市场监管的理论基础,包括信息经济学和政府监管理论两部分。信息经济学甫一建立,便深刻地改变了主流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转须建立在信息完美和信息对称的基础之上。在证券市场上,信息在市场不同参与主体之间的分布极为不均衡,制约了证券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之后,简述了政府监管理论的产生和演进过程,以及政府证券市场监管的特有涵义和基本内容。第二部分是本文的核心部分,首先建立了基于证券监管者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证券市场均衡,求得此时证券监管者的均衡努力程度,接着构建证券市场其他参与主体即公众投资者、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的收益函数,并在此基础上推导出社会福利函数。基于社会福利最大化,得出此时的证券监管者的均衡努力程度,与基于证券监管者利益最大化的监管者努力程度均衡值相比较,得出结论:证券监管者出于自身利益,可能努力程度不够,不能发现并查处市场上的投机、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了社会福利的损失。并进一步计算出社会福利损失值。第三部分概述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发展历程。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模式,以中国人民银行监管阶段为起点,经历以中央银行为主的分散监管体制阶段和分散多头监管体制向集中监管体制的过渡阶段,最终发展到今天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系。本章第二节反思现行监管体制尚存在的一些问题,缺失对监管者进行监管的机制,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保护缺乏制度保障。接着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忽视了对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的调节和纠正,导致出台的监管措施往往治标而不能治本。最后部分针对证券市场上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就改善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给出了几点建议。首先,为了保证监管者足够努力,需要建立对证券监管者进行监管的内外部机制。其次,解决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一个重要方式,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最后,社会公众投资者是处于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中的弱势方,应该建立起对投资者的保护和教育的长效机制。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试图构建一个数理经济学框架来分析证券市场监管问题,受到公共选择理论的启示,证券市场监管者可能并不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而是衡量自身的收益成本,进而采取一定的监管措施,从而造成监管者自身利益与市场各参与者的利益之间可能出现矛盾,在监管者行为不被市场监管的情况下,将造成社会福利损失。在政策建议部分,也提出了一些比较新颖的改善现有监管体系的措施,比如证券监管机构可以建立与社会公众之间的直接沟通渠道,通过设立证监会“主席热线”,“投资者论坛”方式,增加监管者与公众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减小信息不对称。囿于才疏学浅,本文还存在许多不足,体现在论文选题可能还是有些宽泛,如果限于股票市场或者期货市场来研究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政府监管问题,兴许能更深入一些,对实践也更有指导意义。此外,对论文的语言驾驭能力亦尚显不足,这些都有待于在以后能逐步得到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