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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评估广东省南雄、广州、珠海和台山市热浪对居民死亡的影响,探讨热浪的特点对热浪与死亡关系的修饰作用大小,为制定政策降低热浪的健康风险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收集2006~2010年四地区逐日气象和居民死亡数据,建立分布滞后非线性模型(DLNM),将热浪对死亡的效应分成主效应(由高温引起)和附加效应(由高温持续时间引起),分析不同滞后期各地区热浪的累积主效应与附加效应大小,并用Meta分析合并四地区效应值。然后研究热浪对不同疾病死亡别、年龄别、性别人群死亡效应大小。最后研究热浪的持续时间、强度和发生时间对热浪与人群死亡关系的修饰作用大小。结果在热浪发生当天时,四地区热浪的主效应(RR=1.082,95%CI:1.034~1.132)大于附加效应(RR=1.000,95%CI:0.962~1.04)。热浪当天在两个县级市南雄(RR=1.154,95%CI:1.029~1.294)、台山(RR=1.125,95%CI:1.064~1.19)所造成的死亡效应比两个经济发达城市广州(RR=1.048,95%CI:1.006~1.091)、珠海(RR=1.046,95%CI:0.973~1.124)大。南雄、珠海和台山累积主效应均在滞后2日,广州在滞后4日时达到最大,随着滞后日增加逐渐减小,在一周左右降至最低。热浪的主效应对呼吸系统疾病死亡风险(RR=1.345,95%CI:1.174~1.542)和循环系统疾病死亡风险(RR=1.193,95%CI:1.095~1.301)均大于总死亡风险(RR=1.131,95%CI:1.071~1.195)。热浪的主效应中75岁以上年龄和女性人群死亡风险最大,效应值分别为1.209(95%CI:1.081~1.351)、1.166(95%CI:1.062~1.279)。热浪的持续时间每增加1天,人群的死亡风险增加1.4%(95%CI:-0.6%~3.4%);热浪期间温度每增加1℃,人群的死亡风险增加1.2%(95%CI:-5.6%~8.5%);热浪的发生时间每推迟10天,人群的死亡风险减少0.1%(95%CI:-1.2%~1.0%),均无统计学意义。结论热浪的效应主要归因于温度升高的作用,热浪的主效应存在滞后作用,但持续时间较短。经济欠发达、贫困地区为热浪的脆弱地区。循环系统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患者、75岁以上、女性是热浪的脆弱人群。本研究没有发现广东省四地区热浪的持续时间、强度和发生时间对热浪与死亡关系有修饰作用。